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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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g*6袋 |
3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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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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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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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ZC20171003 |
国药准字Z44022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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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缓解感冒引起的鼻塞、流鼻水、打喷嚏、咳嗽、咽喉痛、发烧、头痛、关节痛、肌肉痛等症状。 |
祛风解毒,消肿止痛。用于感冒头痛,虫蚊咬伤,无名肿毒,舟车眩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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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后服用。一次1袋,一日3次。 |
外用,涂搽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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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恶心、头痛或失眠或心率加快;嗜睡、口渴、多尿、咽喉痛、困倦、虚弱感、心悸、皮肤瘀斑、出血倾向;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血球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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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马来酸氯苯那敏、乙酰氨基酚、咖啡因过敏者禁用。 2.苯酮尿症患者不得服用本品。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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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无水咖啡因、盐酸那可汀、马来酸氯苯那敏。 |
两面针、徐长卿、九里香、辛夷花、红花、水芙蓉、卷柏、金不换、千里光、大头陈、当归、鹅不食草、三七、肿节风、鸡骨香、砂仁、独活、羌活、姜皮、陈皮、香附、野菊花、山白芷、桂枝、小罗伞、蔓荆子、桔梗、紫珠叶、地胆草、细辛、五指柑、肉豆蔻、木防己、三叉苦、山银花、救必应、白半枫荷、荜澄茄、麻黄、地稔、防风、半枝莲、铁包金、柴胡、飞天蠄蟧、鸡骨草、荆芥、虎杖、钩藤、一枝黄花、白花灯笼、白花蛇舌草、人字草、金线风、石仙桃、五月艾、皂角刺、木香、山芝麻、益母草、紫苏叶、倒扣草、侧柏叶、金耳环、一朵云、重楼、鱼腥草、吊黄、樟脑、水杨酸甲酯、松节油、薄荷素油、丁香罗勒油、樟油、八角茴香油、肉桂油、冰片、薄荷脑、桉油。辅料为:色素(叶绿素)、茶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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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颗粒 |
本品为黄绿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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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无水咖啡因、盐酸那可汀、马来酸氯苯那敏。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请勿超剂量使用,若有副作用产生,应立即停药到医院就诊。 7.需要与其他药品联合使用时,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3.忌辛辣刺激性食物。4.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