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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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ml:0.8mg*20支(宝丽亚) |
9克×10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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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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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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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30214 |
国药准字Z22022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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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吸入用丙酸倍氯米松混悬液适用于治疗哮喘及改善支气管阻塞症状。 |
滋阴清肺,止咳定喘。用于虚劳久咳,年老哮喘,气短发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不思饮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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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单剂量药瓶经雾化器给药,每次1支,每天1 - 2次。 儿童:单剂量药瓶的一半剂量经雾化器给药,每次0.5支,每天1 - 2次。 单剂量药瓶上用刻度标记出一半剂量。 使用前请充分摇匀。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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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气雾剂对个别人有刺激感,咽喉部出现白色念球菌感染。但吸后立即漱口可减轻刺激感,并可用局部抗菌药物控制感染。无钠水潴留作用。偶见声嘶或口干,少数可因变态反应引起皮疹。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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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活动期或静止期局部病毒和结核感染的患者。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的患者。 通常妊娠与哺乳期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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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丙酸倍氯米松 。 |
蛤蚧、瓜萎子、紫菀、麻黄、鳖甲(醋制)、黄芩、麦冬、黄连、百合、紫苏子(炒)石膏、苦杏仁(炒)、石膏(煅)。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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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混悬液。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苦、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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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气雾剂适用于轻症哮喘,急性发作时应加用其它平喘药。 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气雾剂治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肾两虚,痰浊阻肺,症见:虚痨久咳,动则气短,胸满郁闷,五心烦热,自汗盗汗,咽干口燥。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哮喘又急性发作;或是出现寒热表证,或是咳嗽喘息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均应应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