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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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ml:0.8mg*20支(宝丽亚) |
0.1g*2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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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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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力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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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30214 |
国药准字H37023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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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吸入用丙酸倍氯米松混悬液适用于治疗哮喘及改善支气管阻塞症状。 |
本品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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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单剂量药瓶经雾化器给药,每次1支,每天1 - 2次。 儿童:单剂量药瓶的一半剂量经雾化器给药,每次0.5支,每天1 - 2次。 单剂量药瓶上用刻度标记出一半剂量。 使用前请充分摇匀。 |
口服。本品不可压碎或咀嚼。成人或12岁以上儿童,起始剂量为0.1g~0.2g(1-2片),一日2次,早、晚用100ml温开水送服。剂量视病情和疗效调整,但日量不超过0.9g(9片),分2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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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气雾剂对个别人有刺激感,咽喉部出现白色念球菌感染。但吸后立即漱口可减轻刺激感,并可用局部抗菌药物控制感染。无钠水潴留作用。偶见声嘶或口干,少数可因变态反应引起皮疹。 |
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0μ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当血清浓度超过20μg/ml,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清中茶碱超过40μ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呼吸、心跳停止致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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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活动期或静止期局部病毒和结核感染的患者。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的患者。 通常妊娠与哺乳期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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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丙酸倍氯米松 。 |
本品主要成分为茶碱其化学名称为:1,3-二甲基-3,7-二氢-1H-嘌呤-2,6-二酮一水合物。分子式:C7H8N4O2·;H2O ;分子量:19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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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混悬液。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薄膜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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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气雾剂适用于轻症哮喘,急性发作时应加用其它平喘药。 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气雾剂治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与其他茶碱缓释制剂一样,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4.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5.低氧血症、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