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g |
每粒装0.24g |
|
生产企业 |
|
江西绿色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30650 |
国药准字Z3602124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的乳腺癌。除非有临床禁忌症,既往化疗中应包括一种蒽环类抗癌药。 |
(1)心血管疾病。如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猝死)、高原性肺心 病。 (2)脑血管疾病,如脑血管意外(短暂脑缺血发作、缺血性脑梗塞、腔 隙性脑梗塞)、脑动脉硬化、血管性老年痴呆。 (3)高脂血症、高纤维蛋白原血症、高粘血症、高凝状态、动脉粥样硬 化症等的治疗和预防。 (4)恶性肿瘤:对恶性肿瘤有增强放疗、化疗的抗癌效果,缓解骨髓抑制、有明显稳定白细胞的计数或升白细胞作用与降低毒副作用以及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可用于肝癌、肺癌、胃癌、乳腺癌、胰腺癌 、结肠癌、恶生淋巴瘤等。是有价值的辅助治疗药物。 (5)可用于糖尿病、肾病结合征、脂肪肝等合并上述高脂血症等的辅助 治疗药。 (6)可有于自由基过多的其他疾病,如辐射损伤,衰老等。 |
|
用法用量 |
分散溶解后每毫升悬浮液含5美国紫杉醇。对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复发的乳腺癌患者,建议使用剂量260mg/m2,静脉滴注30分钟,每3周给药一次。本品给药前不需给予患者抗过敏药预处理。详见说明书。 |
服用二十天为一个疗程,每日3次,每次服用一粒,饭后服用。久治不愈或病情复发者,每日3次,每次2粒,其效果更佳。 |
|
副作用 |
肝酶和胆红素升高。红细胞压积和红细胞计数降低,中性粒细胞减少(包括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淋巴细胞减少,外周神经病变包括感觉神经和运动神经病变,神经病变,呼吸困难,咳嗽,恶心,呕吐腹泻,脱发,皮疹,瘙痒,关节痛,肌肉痛,感染,过敏反应,低血压,黏膜炎,潮红,乏力,胸痛,肺炎,皮疹。其它不良反应参见药品说明书。 |
临床应用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
禁忌 |
治疗前如患者外周血中性粒细胞数低于1500/mm3,不应给予本药治疗。 |
出血病人慎用或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有脑出血或胃出血病人在出血期间禁止服用,出血停止后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
|
成分 |
每瓶含紫杉醇100mg及人血白蛋白约900mg。 |
茶色素(Tea Pigment)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明粘稠液体。 |
本品为翠绿色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粉末。 |
|
注意事项 |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应该在有化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只有在诊断及治疗设施完善的条件下,治疗过程中发生的并发症才能得到及时和准确的处理。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的药效特性与其它配方紫杉醇制剂不同,请勿将本药与其他配方紫杉醇制剂互相替换或混合使用。治疗前如患者的外周血中性粒细胞数低于1500/mm3,不应给药。为监测患者在给药期间可能出现的骨髓毒性,建议对使用本药的所有患者定期进行外周血细胞计数检查。如在给药前中性粒细胞数低于1500/mm3或血小板数低于100000/mm3,不应继续给药。治疗期间如患者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500/mm3持续1周或1周以上)或出现严重感觉神经毒性则应将后续疗程的治疗剂量见到220mg/m2.如再次出现上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感觉神经毒性则应再将随后的治疗剂量减到180mg/m3。对于出现3度感觉神经毒性的患者应暂停给药,待神经毒性恢复至≤2度后方可继续治疗,并在后续治疗时需降低剂量。男性病人如接受本药治疗,建议在治疗期间采取避孕措施。育龄妇女和接受本药治疗,应建议患者避免怀孕。 |
出血或有出血倾向的病人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