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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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g |
0.2g*5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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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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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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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30650 |
国药准字H20020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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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的乳腺癌。除非有临床禁忌症,既往化疗中应包括一种蒽环类抗癌药。 |
用于治疗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膀胱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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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分散溶解后每毫升悬浮液含5美国紫杉醇。对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复发的乳腺癌患者,建议使用剂量260mg/m2,静脉滴注30分钟,每3周给药一次。本品给药前不需给予患者抗过敏药预处理。详见说明书。 |
口服,一天总量0.8-1.2g(4-6粒),分3-4次,并根据年龄、症状可适当增减,或遵医嘱,与其他抗肿瘤药物一起使用时,请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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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肝酶和胆红素升高。红细胞压积和红细胞计数降低,中性粒细胞减少(包括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淋巴细胞减少,外周神经病变包括感觉神经和运动神经病变,神经病变,呼吸困难,咳嗽,恶心,呕吐腹泻,脱发,皮疹,瘙痒,关节痛,肌肉痛,感染,过敏反应,低血压,黏膜炎,潮红,乏力,胸痛,肺炎,皮疹。其它不良反应参见药品说明书。 |
在常用剂量下,本品耐受性好,但有时也可能出现以下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偶有口干、唇炎、腹痛、腹胀、便秘、胃炎、麻痹性肠梗阻,罕见胃肠道出血、胃溃疡、舌炎等。 2.血液:可出现白血球减少、血红蛋白降低,偶尔出现血小板减少、贫血等症状。 3.肝脏:偶尔GOT、GPT、ALP、BIL等升高。 4.肾脏:偶见BUN上升、血尿、蛋白尿、尿频等症状。 5.精神神经系统:偶尔出现倦怠感、头晕、头痛、嗜睡、耳鸣、脚步不稳、定向障碍,嗅觉倒错,口齿不清,味觉减弱等症状,尚有类似化合物(卡莫夫等)引起脑白质症的报道。 6.皮肤:偶尔出现色素沉着、瘙痒感、毛发脱落,罕见指、趾甲异常和皮炎等。 7.循环系统:罕见胸部压迫感、心悸、心电图异常(ST段异常)等症状。 8.过敏症:偶尔有出现皮疹,罕见光过敏、湿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 9.其他:有时出现发热、咽喉部不适感、眼睛疲劳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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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治疗前如患者外周血中性粒细胞数低于1500/mm3,不应给予本药治疗。 |
以下患者禁用:1.对本品有过敏史的患者。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3.正在接受索立夫定(Sorivudine)治疗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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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每瓶含紫杉醇100mg及人血白蛋白约900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去氧氟尿苷。 化学名称:5′-去氧-5-氟尿嘧啶核苷 分子式: C9H11FN2O5 分子量: 24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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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明粘稠液体。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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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应该在有化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只有在诊断及治疗设施完善的条件下,治疗过程中发生的并发症才能得到及时和准确的处理。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的药效特性与其它配方紫杉醇制剂不同,请勿将本药与其他配方紫杉醇制剂互相替换或混合使用。治疗前如患者的外周血中性粒细胞数低于1500/mm3,不应给药。为监测患者在给药期间可能出现的骨髓毒性,建议对使用本药的所有患者定期进行外周血细胞计数检查。如在给药前中性粒细胞数低于1500/mm3或血小板数低于100000/mm3,不应继续给药。治疗期间如患者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500/mm3持续1周或1周以上)或出现严重感觉神经毒性则应将后续疗程的治疗剂量见到220mg/m2.如再次出现上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感觉神经毒性则应再将随后的治疗剂量减到180mg/m3。对于出现3度感觉神经毒性的患者应暂停给药,待神经毒性恢复至≤2度后方可继续治疗,并在后续治疗时需降低剂量。男性病人如接受本药治疗,建议在治疗期间采取避孕措施。育龄妇女和接受本药治疗,应建议患者避免怀孕。 |
一.对以下患者慎重用药: 1.骨髓机能抑制的患者。 2.肝功能障碍的患者。 3.肾功能障碍的患者。 4.并发感染的患者。 5.心脏疾患者或有既往史的患者。 6.水痘患者(有可能导致致命性的全身障碍)。 7.儿童。 8.消化道溃疡或出血的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