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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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g |
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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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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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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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30812 |
国药准字H1094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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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不能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 |
主要用于治疗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恶性生殖细 胞瘤,白血病,对神经 母细 胞瘤,横纹肌肉瘤,卵巢癌,非小细胞肺癌,胃癌和食管癌等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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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体表面积(1.25平方米的患者,每次用40mg,体表面积在1.25平方米和1.5平方米之间的患者,每次用50mg,体表面积)1.5平方米的患者,每次用60mg,以上均为每天两次。早餐和晚餐后服用。28天为一个周期,间隔14天再重复。如果患者在服药期间肝肾功能正常,血液抽检正常,胃肠无不适,间隔时间可以缩短为7天。每次用量可以依次调高到50mg,60mg,75mg。 注意:不能与其他氟尿嘧啶类药物和抗真菌类药物联用 |
单用每日60~100mg/m2,连用10日,每3~4周重复。联合化疗每日50mg/m2,连用3或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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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国外临床试验结果显示:单独给药:在单独给药的临床试验中(曾治疗过的乳腺癌、胰腺癌和胆道癌患者除外),可进行副作用评价的病例共578例,副作用发生率87.2%(504例)。曾治疗过(紫杉烷类抗肿瘤药)的乳腺癌患者(包括不能手术的乳腺癌或复发性乳腺癌(不包括前期治疗的乳腺癌))、胰腺癌、胆道癌患者中的副作用发生率分别为 96.4%、98.3%、94.9%,比其他肿瘤的发生率高。胰腺癌患者中,重度副作用的发生率较高,尤以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症状明显。对非小细胞肺癌患者进行的Ⅱ期临床后期联合用药试验中,连续口服本品21天,第8天给予顺铂60mg/m2,可进行副作用评价的病例共55例,全部病例均发现副作用。 临床重要副作用见下表: 国内临床试验结果显示: 与本品有关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83.78%,其中主要为血液系统68.47%(白细胞减少的发生率为45.05%,血小板减少的发生率为20.72%,多 为I、II度下降),消化系统46.85%(恶心、呕吐39.64%、腹泻7.21%),其他14.41%。本品的血液系统不良反应与替加氟相当,但其消 化道反应明显好于替加氟。本品相关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为2.70%,主要表现为轻度的胃肠道出血、红细胞降低,发生率低于替加氟(3.48%)。 |
1.主要为血液学和消化道毒性,与静脉 制剂比较,呕吐 发生率较低 2.极少数可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应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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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成份有严重过敏史的患者。 2.严重的骨髓抑制患者(可能导致症状恶化)。 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 4.严重的肝功能障碍患者。 5.正在使用其他氟尿嘧啶类抗肿瘤药(包括与这些药物的联合化疗)的患者。 6.正在使用氟胞嘧啶的患者。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及哺乳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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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替加氟、吉美嘧啶、奥替拉西钾 |
本品主要成份为:依托泊苷,其化学名称为:4’-去甲基表鬼臼毒素-β-D-乙叉吡喃葡萄糖甙。分子式:C29H32O13分子量:58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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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细粉。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明粘稠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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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治疗过程中,若出于治疗需要而必须缩短停药周期,则必须确认不出现与本品有关的临床检查值(血液学检查、肝肾功能检查)异常及消化道症状,无安全性 问题。停药周期至少不得少于7天。对于不能手术或复发性乳腺癌患者缩短停药周期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无使用经验)。 2.为避免发生骨髓抑制、重症肝炎等严重的副作用,于各周期开始前及给药期间每2周至少进行1次临床检查(血液学检查、肝肾功能检查等),密切观察患者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采取延长停药时间、减量、中止给药等适当措施。特别是在第1周 期及增加剂量时应经常进行临床检查(参照临床试验项)。 3.基础研究表明,大鼠空腹给药时奥替拉西钾的生物利用度变化较大,可抑制5-FU的磷酸化而使抗肿瘤作用减弱, 因此本品应饭后服用。 4.非小细胞癌患者,超出Ⅱ期临床后期研究中的用法用量(连续21天口服本品,第8天给予顺铂60mg/平米)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尚未确立。 5.本品合并胸部和腹部放疗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尚未确立。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宜饭前服用。 2.注意可能发生的过敏反应。 3.本品有骨髓抑制作用,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病人的血象。 4.肝功能障碍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