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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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mg |
10粒*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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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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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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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60483 |
国药准字H20052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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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2型糖尿病。 |
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和/或运动疗法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可作为单用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治疗,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二线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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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遵医嘱口服用药。对于糖尿病患者,格列美脲或任何其他降糖药物都无固定剂量,必须定期测量空腹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以确定患者用药的最小有效剂量;测定糖化血红蛋白水平以监测患者的治疗效果。通常起始剂量:在初期治疗阶段,格列美脲的起始剂量为1~2mg每天一次,早餐时或第一次主餐时给药。那些对降糖药敏感的患者应以1mg每天一次开始,且应谨慎调整剂量。格列美脲与其他口服降糖药之间不存在精确的剂量关系。格列美脲最大初始剂量不超过2mg。通常维持剂量:通常维持剂量是1~4mg每天一次,推荐的最大维持量是6mg每天一次。剂量达到2mg后,剂量的增加根据患者的血糖变化,每1~2周剂量上调不超过2mg。 |
请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对初次治疗患者,成人:初始剂量为每次一片,每天一至二次,餐时服用;或遵医嘱。儿童:使用及服用剂量必须由医生决定。对应用本品前使用磺酰脲类降糖药或二甲双胍的患者,成人:初始量剂为每次二片,每天二次,早晚饭服用;或遵医嘱。儿童:使用及服用剂量必须由医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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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低血糖,本品可引起低血糖症,尤其老年体弱患者在治疗初期,不规则进食,饮酒及肝肾功能损害患者,据报道,发生率为2%。2.消化系统症状: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少见。3.有个别病例报道血清肝脏转氨酶升高。4.皮肤过敏反应,瘙痒、红斑、荨麻疹少见。5.其他:头痛、乏力、头晕少见。 |
1.胃肠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呕吐、头痛、胃痛不适、口中有金属味;2.有时有乏力、疲倦、头晕、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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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已知对格列美脲有过敏史者禁用。2.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伴或不伴昏迷者禁用,这种情况应用胰岛素治疗3.孕妇、分娩妇女、哺乳期妇女禁用。 |
1.肾脏疾病或肾功能不全(男性:血清肌酐≥1.5mg/dl;女性:血清肌酐≥1.4mg/dl。或肌酐清除率异常),由心源性休克、心肌梗塞、败血症引起的肾功能不全。2.需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衰。3.对二甲双胍或格列本脲过敏者。4.急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性的酮症酸中毒。5.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6.I型糖尿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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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格列美脲。其化学名称为:1-[4-[2-(3-乙基-4-甲基-2-氧代-3-吡咯啉-1-甲酰胺基)-乙基]-苯磺酰]-3-(反式-4-甲基环己基)-脲。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格列本脲1.25mg,盐酸二甲双胍2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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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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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运动和用药时间。2.治疗中应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如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脉滴注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病人应给与胰岛素维持正常血糖代谢。3.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
1.低血糖:本品可能引起低血糖,当热量摄取不足、剧烈运动没有及时补充热量,同时使用其他降糖药或乙醇时发生低血糖的危险增加。肾或肝功能不全可升高格列本脲和盐酸二甲双胍的血药浓度,而肝肾功能不全可能减弱糖异生作用。所有这些都增加低血糖的危险性。2.服药期间患者应经常检查肾功能、肝功能、血糖,并进行眼科检查等。盐酸二甲双胍主要经肾脏排出,盐酸二甲双胍积聚和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性随着肾功能损害的程度而增加。3.慎用影响肾功能或二甲双胍消除的药物。4.避免过量饮酒。5.肝功能不全者不宜用。6.适量补充体内VitB12。7.II型糖尿病患者在服用期间发现一些临床疾病(特别是迷走神经疾病)应立即检查是否是酮症酸中毒或乳酸酸中毒,此时应评估血浆电解质、酮类、血糖水平是否正常,若出现血浆PH值下降或血中乳酸盐、丙酮酸盐和二甲双胍水平升高,立即停止服用,并采用其它手段进行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