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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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20g:0.2g;50g:0.5g;75g:0.75g,以C14H10Cl2NNaO2计) |
每瓶装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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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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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宁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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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H20181226 |
国药准字Z41021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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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咽喉疼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主治喉痹、乳蛾、口疮、牙疳等症。用于口腔粘膜表浅有豆大溃疡点,色鲜红,微肿,有灼热疼痛,伴发热。急性扁桃体炎可用本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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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按痛处面积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是本品渗透皮肤,一日3-4次。 |
吹敷患处,每次少量,一日数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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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泡、大水泡或鳞屑等。 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范围皮肤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一般性皮疹、过敏性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等)。如发生这种情况,应咨询医师。 |
有文献报道:冰硼散致严重过敏性口腔炎1例,致腹部剧痛1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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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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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每支含双氯芬酸二乙胺0.2克(以双氯芬酸钠计)。辅料为异丙醇和丙二醇等。 |
珍珠10g 朱砂 50g 冰片 54g 硼砂(煅) 443g 玄明粉 44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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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乳脂样凝胶,味香。 |
本品为粉红色的粉末;气芳香,味辛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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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2.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 3.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 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6.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治疗热毒蕴结所致急喉痹、牙宣,口疮的常用中成药,若病属虚火上炎者慎用。 2、本品含有辛香走窜、苦寒清热之品,有碍胎气,孕妇慎用。 3、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油腻食物,戒烟酒,以免加重病情。 4、方中含有玄明粉,药物泌入乳汁中,易引起婴儿腹泻,故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5、本品含朱砂有小毒,不宜长期大剂量使用,以免引起蓄积中毒。 6、急性咽炎,牙周炎、口腔溃疡感染严重,有发热等全身症状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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