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克含匹伐酸氟米松0.2mg,水杨酸30mg |
0.1gx10粒x2板 |
|
生产企业 |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
批准文号 |
HC20140031 |
国药准字H2302093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尤其是和角化过度症有关的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寻常型银屑病、扁平苔癣以及掌跖角化过度症。 |
适应症为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
用法用量 |
将本品以薄层涂于患处,依症状每日1-2次,并缓和地摩擦,如有需要,患处以有孔纱布遮盖。对慢性皮肤病不应突然停止治疗,涂量需逐步地减少,并以缓和剂替代或改用轻效的皮质固醇。儿童:不能连续使用超过两周:两岁以下儿童使用不能超过7天。 |
口服 1.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及奇异变形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4g(4粒),一日2次,疗程3日。 2.其他病原菌所致的单纯性尿路感染:剂量同上,疗程7~10日。 3.复杂性尿路感染:剂量同上,疗程10~21日。 4.单纯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单次0.8~1.2g(8粒~12粒)。 5.急性及慢性前列腺炎:一次0.4g(4粒),一日2次,疗程28日。 6.肠道感染:一次0.3~0.4g(3粒~4粒),一日2次,疗程5~7日。 7.伤寒沙门菌感染:一日0.8~1.2g(8粒~12粒),分2~3次服用,疗程14~21日。 |
|
副作用 |
氟米松的用药耐受性较好,用药部位偶有瘙痒、皮疹及皮肤萎缩现象发生。尽管氟米松的副作用很小,但当它与水杨酸合用于面部或长期使用时,需要考虑其副作用的影响。复方氟米松软膏使用中尚未发现水杨酸引起的系统性不良反应,但复方氟米松软膏用于小儿时须注意其副作用。治疗过程中如产生严重的刺激性或致敏性,应停止用药。用药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下列局部性反应,如:接触性过敏、皮肤色素沉着、掩蔽感染、烧灼感、瘙痒、刺激感、干燥、毛囊炎、多毛(症)及痤疮疹。当长期用药、大面积用药、封闭用药或用于皮肤较薄部位(如面部、腋下)时,会导致毛细血管扩张、紫癜、或类固醇痤疮。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4.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障碍、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静脉炎; (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5)关节疼痛。 5. 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
禁忌 |
凡对复方氟米松软膏的任何成份有过敏者禁用。此外,禁用于皮肤的病毒感染(如水痘接种疫苗后引发的皮疹、单纯疱疹、带状疱疹)、细菌感染、真菌感染、牛痘、梅毒、皮肤结核、红斑痤疮、口周围皮炎及寻常痤疮。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克含匹伐酸氟米松0.2mg,水杨酸30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诺氟沙星。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软膏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淡黄色颗粒或粉末。 |
|
注意事项 |
本品大剂量用于大面积皮肤或封闭使用时,需要定期进行的医学检测。应尽量避免长期用药或用于面部。因为有报道用药会导致轻微的肾上腺皮质机能的下降,必需注意用药可能引起的全身性副作用,特别是大面积用药或封闭用药时更应注意。当用药部位有严重的细菌或真菌感染时,必须辅以其他的相关治疗。此外应避免软膏与结膜接触。对于严重肾衰竭的病人,应避免反复大面积用药,以防水杨酸在体内积聚。复方氟米松软膏不适用于皮肤有渗出液体的部位,同时也不适用于粘膜部位。 |
1.本品宜空腹服用,并同时饮水250ml。 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诺氟沙星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标本培养,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5.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服用本品,极个别可能发生溶血反应。 7.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可致重症肌无力症状加重,呼吸肌无力而危及生命。重症肌无力患者应用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应特别谨慎。 8.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9.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10.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