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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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按C18H21N5O2计,12.5mg |
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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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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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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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30549 |
国药准字H20083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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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单药治疗:本品作为饮食控制和运动的辅助治疗,用于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当单独使用盐酸二甲双胍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在饮食和运动基础上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重要的使用限制:由于对于1型糖尿病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有效性尚未确定,故本品不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患者。 |
米格列醇单独使用可以作为配合饮食控制的辅助手段,以改善单纯饮食控制不佳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如果饮食疗法单独配合米格列醇或者磺酰脲类无法达到满意的血糖控制效果时,米格列醇也可与磺酰脲类药物合用。当二者配合使用时,会产生累加效应,这可能是因为二者的作用机制不同。在2型糖尿病治疗的开始阶段,节制饮食是首选的治疗手段。限制热量摄取,控制体重对于肥胖糖尿病患者是必须的。单纯合理的饮食控制就可控制血糖以及高血糖症状,同时也应重视恰当的身体锻炼。如果这种治疗无效,可考虑使用米格列醇。但医生和患者都应注意米格列醇是作为配合饮食疗法的一种辅助手段而非其替代品,也就是说它不能作为一种避免节制饮食的方便方法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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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推荐剂量:本品的推荐剂量为25 mg每日1次。本品可与食物同时或分开服用。肾功能受损患者轻度肾功能受损患者(肌酐清除率 CrCl ≥60 mL/min)使用本品时不需调整剂量。中度肾功能受损患者(肌酐清除率 30≤ CrCl < 60 mL/min)使用本品的剂量为12.5 mg每日1次。重度肾功能受损(肌酐清除率 15≤ CrCl < 30 mL/min)或终末期肾功能衰竭(ESRD)(CrCl < 15 mL/min或需要血液透析)患者使用本品的剂量为6.25 mg每日1次。使用本品时可不考虑透析时间。尚未在接受腹膜透析的患者中进行本品用药研究(见【药代动力学】)。因需要根据肾功能调整本品剂量,推荐在开始治疗前评估肾功能,并定期复查。 |
糖尿病患者使用米格列醇或其它降糖药都无固定的剂量。米格列醇的剂量必须参照其疗效与病人耐受量具体而定,但不可超过最大推荐量(100mg,3次/日)。米格列醇每次于正餐开始时服用,每日3次;从25mg开始并按下述方法逐渐加量,以便获得既能减轻胃肠道的不良反应又能控制高血糖症状的最小有效剂量。治疗开始阶段及剂量增加时,以餐后 1 小时血糖作为米格列醇疗效指标来确定患者的最小有效量。其后,约 3个月左右检测一次糖基化血红蛋白。无论在米格列醇单独使用还是与磺酰脲类药物联用情况下,治疗目标都是通过米格列醇的最小有效使用量来达到恢复患者正常餐后血糖及糖基化血红蛋白水平为最终目的。初始剂量:推荐的初始剂量为25mg,每日正餐开始时服用,3次/日。然而为了减轻胃肠道的不良反应,有的患者在开始时采用25mg,1次/日的服药方法,此后逐渐增加给药次数直到3次/日。维持剂量:米格列醇的维持量是50mg,3次/日。为了改善使用米格列醇时患者胃肠道的不良反应,建议采用从25mg,3次/日,即最低有效量开始,然后逐渐加量的给药方式。使用米格列醇25mg,3次/日4-8周后,剂量应增至50mg,3次/日,维持时间大约3个月,随后应检测糖基化血红蛋白水平。若此时糖基化血红蛋白水平未达到满意程度,剂量增至100mg,3次/日,大推荐剂量。对照试验汇总数据显示了糖基化血红蛋白和1小时餐后血糖在推荐剂量范围内的变化趋势,然而,在上述试验中未进行针对高血糖控制方面的量效研究。若服用米格列醇(100mg,3次/日)后,餐后血糖或糖基化血红蛋白水平未见进一步降低则要考虑减量。一旦找到了有效耐受量,就应维持此剂量。最大剂量:米格列醇最大推荐剂量是100mg,3次/日。临床试验证明服用更大剂量米格列醇(200mg,3次/日)虽可增加高血糖症状的控制效果,但同时也会增加其胃肠道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与磺酰脲类药物合用:磺酰脲可引起低血糖症。临床验证米格列醇联用磺酰脲与单用磺酰脲相比,并不增高低血糖症的发生率。然而二者联用可引起血糖的进一步降低,并提高低血糖症发生的风险性,其原因可能是二者产生的累加效应所致。若发生低血糖症,应及时调整药物的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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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有:胰腺炎、过敏反应、低血糖。尼欣那在美国外上市后使用中确定发生的不良反应包括过敏症、血管性水肿、皮疹、荨麻疹和严重皮肤不良反应 ;肝酶升高 ;暴发性肝功能衰竭和急性胰腺炎。 |
胃肠道反应:胃肠道症状是米格列醇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在美国一项使用安慰剂的对照试验中表明,服用米格列醇(25mg/kg,3次/日)的962名患者中腹痛、腹泻、胃胀气的发生率分别为11.7%,28.7%和41.5%,而相应安慰剂组中603名患者上述症状发生率分别为4.7%,10%和12%。其中腹痛和腹泻的发生率会随着持续给药而有所减轻。皮肤反应:使用米格列醇时皮疹发病率为4.3%,而相应的安慰剂组为2.4%。皮疹通常是暂时性的。实验室指标异常:使用米格列醇的患者血清铁含量降低,其发生率(9.2%)高于安慰剂组(4.2%)。但是大多数病人都是暂时性的且不伴有血色素降低和其它血液学指标的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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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阿格列汀产品有严重过敏反应史的患者,包括发生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或严重皮肤不良反应的患者。 |
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炎性肠病,结肠溃疡,不全性肠梗阻,有肠梗阻倾向的患者;慢性肠道疾病伴有明显胃肠功能紊乱,或伴有可能进一步加重出现肠胀气情况的患者;对该药物或其成份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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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苯甲酸阿格列汀。 |
本品主要成分为米格列醇,其化学名为(2R,3R,4R,5S)-2-羟甲基-1-(2-羟乙基)-3,4,5-哌啶三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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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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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胰腺炎: 已有服用尼欣那治疗的患者发生急性胰腺炎的上市后报道。在开始使用尼欣那后,应对患者是否出现胰腺炎体征和症状进行仔细观察。如果怀疑发生急性胰腺炎,立即停用尼欣那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尚不清楚具有胰腺炎病史的患者在使用尼欣那时发生胰腺炎的风险是否升高。 2.过敏反应: 已有服用尼欣那治疗的患者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的上市后报道。上述反应包括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和严重皮肤不良反应(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如果怀疑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停用尼欣那,评估其他可能的过敏原因,并开始采取其他方法治疗糖尿病。使用其他DPP-4抑制剂曾出现血管性水肿的患者应慎重用药,尚不明确这些患者在使用尼欣那时是否会诱发血管性水肿。 3.肝功能: 已有服用尼欣那治疗的患者发生致死和非致死性肝功能衰竭的上市后报道,部分报道所含信息不充分,无法确定可能的发生原因。在随机对照研究中,观察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超过3倍正常上限(ULN):1.3%阿格列汀治疗患者和1.5%所有对照治疗患者。 2型糖尿病患者可能患有脂肪肝,可引起肝功能检查结果异常,患者也可能患有其他类型的肝脏疾病,多数肝脏疾病可被治疗和管理。因此,在开始尼欣那治疗前,推荐评估患者的肝功能谱。肝功能检验结果异常的患者应慎重开始尼欣那治疗。 如果患者报告发生可能提示肝损伤的症状(包括疲劳、食欲减退、右上腹不适、尿色加深或黄疸),迅速进行肝功能检查。在上述临床情况下,如果患者出现具有临床意义的肝酶升高,和如果肝功能检查异常结果持续或恶化,应停用尼欣那并寻找可能的原因。如果未发现引起肝功能检查异常的其他原因,不要在上述患者中再次使用尼欣那。 4.与其他已知可能引起低血糖的药物合并应用胰岛素和胰岛素促泌剂(如磺脲类)已知可引起低血糖。因此,当与尼欣那联合使用时,可能需要降低胰岛素或胰岛素促泌剂的剂量,以使低血糖的发生风险最小化。 5.大血管事件: 尚无临床研究得到确定性证据证实尼欣那或其他任何降糖药物可降低大血管事件的发生风险。 |
一般事项:低血糖症:由于米格列醇本身的作用机理使得单独用药时不会引起餐后或快速低血糖症。而磺酰脲类药物可引起低血糖症。由于米格列醇可以增强磺酰脲降血糖的效力,因此二者合用会进一步加重血糖的降低,但这一点还未得到临床实验的证实。由于口服葡萄糖,其吸收不受米格列醇抑制,故治疗轻中度低血糖症通常采用口服葡萄糖而非蔗糖。米格列醇可抑制蔗糖水解为葡萄糖或果糖,因此蔗糖不宜作为快速纠正低血糖症的药物来使用。严重的低血糖症需要静脉滴注葡萄糖或注射胰高血糖素来纠正。血糖控制不佳:当糖尿病患者处于发热、外伤、感染或手术等应激状态时,会产生暂时性的血糖控制不佳此刻必须暂时应用胰岛素治疗。肾损害:在肾损害患者中,米格列醇血清浓度随着肾损害程度和肾功能的降低成比例的上升。尚未进行针对伴有严重肾功能低下的糖尿病患者(血肌酐>2.0mg/dL)的长期临床试验。因此,对于这些病人不推荐使用米格列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