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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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285g(7:1)/包 |
0.25g*1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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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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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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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C20160005 |
国药准字H32022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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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用于治疗如下条件中指明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 |
??用于敏感菌如流感嗜血杆菌、大肠埃希菌、沙门菌属等所致的呼吸道、尿路、肠道等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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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加水至瓶上所示刻度的2/3体积处,然后盖上瓶盖,振摇使均匀分散;加水至指示刻度并再次摇匀。轻度至中度感染:2个月—2岁儿童:每公斤体重每次12.5 /1.8mg,每日两次;2—6岁儿童:每次5ml,每日两次;7—12岁儿童:每次10ml,每日两次。重度感染:剂量加倍。 |
?口服,成人一日1.5~3g,分3~4次,儿童按体重一日25~50mg/Kg,分4次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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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与阿莫西林类似,本品偶有胃肠道反应:腹泻、消化不良、恶心、呕吐。饭前服用可缓解症状。 2.偶可出现荨麻疹及红斑疹,但在停药后可自行消退。 |
?1.可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消化道反应,其发生率在10%以下。2.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3.早产儿及新生儿中尚未发现有“灰婴综合征”者。仅有个例报道有出现短暂性皮肤和面色苍白。4.本品亦可引起造血系统的毒性反应,主要表现为可逆性红细胞生成抑制,白细胞减低和血小板减低;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者罕见。5.中枢神经系统反应主要表现为头痛、嗜睡、头晕和周围神经炎,视觉减退、痛觉过敏等,脚部反应较手更严重,停药后可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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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或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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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克拉维酸钾和阿莫西林。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砜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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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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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一般:尽管本品具有氨苄青霉素类抗生素毒性低的性质,但仍建议在延长治疗期间定期检查一些器官功能,包括:肾、肝或造血功能。 单核细胞增多症的病人服用氨苄青霉素后,较多病人会出现红斑疹。因此单核细胞增多症的病人应禁用氨苄青霉素类抗生素。 治疗期间有出现由霉菌或细菌引起的双重感染的可能。如出现双重感染,应停药或采取合适的方法继续治疗。 2、患者须知:用餐时服用本品,以减轻胃肠道副作用。许多抗生素均会引起腹泻,如出现严重腹泻或持续腹泻2~3天以上,请咨询你的医生。 3、警告:据报道在青霉素治疗过程中有病人发生严重的和常见的过敏反应。这种反应易发生在有青霉素过敏史或对多种过敏源敏感的病人身上。有报道个别对青霉素过敏患者在使用头孢菌素时反应。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必须仔细调查病人的过敏史。如有任何过敏反应发生,必须立即停药。 4、其他: (1)致癌:未进行动物长期研究以评价本品的致癌作用。 (2)致突变:体外采用Ames试验,人体淋巴细胞遗传测试,酵母菌试验和小鼠淋巴研究本品的致突变作用。体内采用小鼠核仁实验和显性致死实验。除了小鼠体内淋巴瘤试验外,其他试验均显阴性。 (3)对生育力的损坏:口服本品剂量增加至1200mg/kg/天(人体最大剂量的517倍),发现对鼠的生育力和繁殖力无影响(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的比率为2:1)。 (4)致畸作用:在怀孕的大鼠和小鼠灌胃给药,剂量为1200mg/kg/天,分别相当于7200和4080mg/m2/天(根据体表面积是人体最大剂量的4.9和2.8倍)均未显示本品对胎鼠有致畸作用,但在孕妇中没有充分和良好对照试验研究。因为动物的生殖研究不总能预测人体反应,因而除非医生认为有必要,否则避免用于孕妇。 (5)分娩:口服氨苄青霉素在分娩时通常吸收很少。对豚鼠研究表明氨苄青霉素静脉注射减少子宫的紧张性,收缩的频率、收缩的强度和收缩的持续时间。但是安美汀用于分娩的孕妇是否对胎儿产生即时或滞后的副作用,延长分娩的时间或增加如高位产钳分娩或其它手术等的可能性,目前尚未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疗程较长者尚需检查网织细胞计数,以及时发现血液系统不良反应。2.肾功能不全者甲砜霉素排出减少,体内可有蓄积倾向,应减量应用。3.老年患者用药应根据肾功能调整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