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7:1) |
2%*20g |
|
生产企业 |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HC20130011 |
国药准字H1302212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中耳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大叶性肺炎、支气管肺炎等。3生殖泌尿道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外伤感染等。5其他感染:牙槽脓肿、骨髓炎、腹腔感染等。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次一片,每日二次。饭前服用。药片应整粒吞服,不可掰开。 |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 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
|
副作用 |
1.与阿莫西林类似,本品偶有胃肠道反应:腹泻、消化不良、恶心、呕吐。饭前服用可缓解症状。2.偶可出现荨麻疹及红斑疹。但在停药后可自行消退。 |
偶见过敏反应。 |
|
禁忌 |
青霉素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阿莫西林875mg、克拉维酸125mg。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十六-十八混合醇,白凡士林、单硬脂酸甘油酯、蜂蜡、轻质液状石蜡、甘油、聚氧乙烯脂肪醇醚、羟苯乙酯、聚山梨酸-80、纯化水。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椭圆形薄膜衣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
|
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使用抗凝剂治疗的患者慎用;肌酸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的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避免接触眼睛。 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