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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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μg*10粒/板,2板/盒 |
10ml:0.2g*18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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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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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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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71090 |
国药准字H20041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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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佝偻病和软骨病。 2.肾性骨病。 3.骨质疏松症。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5.营养和吸收障碍引起的佝偻病和骨软化症。 6.假性缺钙(D-依赖型)的佝偻病和骨软化症。 |
补钙剂。用于预防和治疗钙缺乏症,如骨质疏松、手足抽搐症、骨发育不全、佝偻病以及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绝经期妇女钙的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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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⑴骨质疏松症:首剂量0.5μg/天 ⑵其它指症:首剂量 :1μg/天 老年病人:0.5μg/天体重20kg以上的儿童无肾性骨病者:1μg/天。为了防止高血钙的发生,应根据系列化指标调节阿法骨化醇的剂量。服药初期必须每周测定血钙水平,剂量可按0.25-0.5μg/天的增量逐步增加,大多数成年患者的剂量可达1-3μg/天。当剂量稳定后,每2-4周测定一次血钙。对于骨软化症患者,不能因为其血钙水平没有迅速升高而加大阿法骨化醇的用量,其它疗效指标,如血浆碱性磷酸酶水平,可作为调整剂量更有用的指标。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日0.6~1.2g(3~6支),分2~3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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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除了引起患有肾损伤的病人出现高血钙,高血磷外,尚无其它不良反应的报道(对于进行高钙血症透析的患者应考虑其透析液钙内流的可能性)。但长期大剂量服用或患有肾损伤的病人可能出现恶心、头昏、皮疹、便秘、厌食、呕吐、腹痛等高血钙征象,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 |
根据国外文献报道,在344例总病例中,被报告出现副作用的有14例(4.1%),主要的副作用为腹部胀满感8例(2.3%),软便2例(0.6%)等,其它还有头痛、上腹不适感、出疹以及高钙血症、结石等。出现副作用时,应进行中止给药等适当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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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⑴禁用于高钙血症、高磷酸盐血症(伴有甲状旁腺机能减退者除外),高镁血症。 ⑵具有维生素D中毒症状。对本品中任何成分或已知对维生素D及类似物过敏的患者不能服用阿法骨化醇。 |
以下患者禁用阿斯卡门冬氨酸钙口服溶液:1.高钙血症患者;2.肾结石患者;3.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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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法骨化醇。 |
化学名:L-2-氨基丁二酸钙分子量:C8H12CaN2O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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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规格0.25μg)或象牙色(规格1μg)卵圆形不透明软胶囊,胶囊壳前者印有“0.25”,后者印有“1.0”字样,内容物为黄色油状液体。 |
本品为黄色或黄棕色澄清微粘的液体,味甜略涩,带调味剂的芳香气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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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阿法骨化醇可以增加肠道钙磷吸收,所以应监测血清中的钙磷水平。尤其是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服用阿法骨化醇治疗的过程中,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血浆和尿(24小时收集)钙水平的常规检验。如果在服用期间出现高血钙或高尿钙、应迅速停药直至血钙水平恢复正常(大约需一周时间),然后可以按未次剂量减半给药,当骨骼愈合的生化指标(如血浆中碱性磷酸酶水平趋势向正常)时,如不适当减少阿法迪三的用量,则本能发生高血钙症,一旦出现高血钙症就应立即中止钙的补充。 |
1.以下患者慎用:(a)使用维生素D制剂的患者。(b)使用洋地黄制剂的患者。(c)易出现高钙血症的患者。2.长期使用时应定期检查血清钙和尿钙,出现高钙血症时应停止使用阿斯卡门冬氨酸钙口服溶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