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2%*10g |
10g:0.3g |
|
生产企业 |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50607 |
国药准字H3402040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局部治疗表皮的真菌感染,如:足癣,股癣,体癣.须癣,手癣和花斑癣。 |
用于单纯疱疹;也可用于浅表真菌感染,如体癣、股癣、手足癣。 |
|
用法用量 |
每天用药1-2次(最好是晚上或早晚用药),轻轻均匀涂于患处。感染痊愈的疗程,因人而异,应根据病因及局部感染的部位而定。一般建议用药四周,以确保临床和微生物学治愈,避免复发。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临床和微生物学的痊愈出现的时间较早,多在治疗2-4周时出现。 |
1.用于带状疱疹﹑单纯疱疹﹑尖锐湿疣时,外涂于患处,一日3次。2.用于浅部真菌感染时,外涂于患处,早晚各1次,体股癣连用3周,手足癣连用4周。 |
|
副作用 |
本品用于局部治疗具有良好的安全性,未见毒性和光敏作用的报道。在治疗的最初几天,偶见局部轻微且短暂的红斑反应,但一般不必停止用药。 |
少数病例有局部瘙痒刺激反应,如皮肤红斑、丘疹及刺痒感。 |
|
禁忌 |
当已知对本品或本品中的任一辅料过敏时,禁用本品。 |
孕妇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舍他康唑。 |
主要成份:酞丁安。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黄色软膏。 |
|
注意事项 |
本品禁用干眼科治疗。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育龄妇女慎用。4.本品不宜用于婴幼儿和哺乳期妇女。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