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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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μg(0.25mg/ml,2.4ml/支) |
20片*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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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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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益健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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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40822 |
国药准字H20041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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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服用二甲双胍、磺脲类、噻唑烷二酮类、二甲双胍和磺脲类联用、二甲双胍和噻唑烷二酮类联用不能有效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患者的辅助治疗以改善血糖控制。 |
1.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和/或运动疗法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2.可作为单用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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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仅用于皮下注射。应在大腿、腹部或上臂皮下注射给药。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5μg,每日两次,于早餐和晚餐(或每日2次正餐前,大约间隔6h或更长时间)前60分钟内给药。餐后不可给药。治疗1个月后,可根据临床反应将剂量增加至10μg。本品与二甲双胍或噻唑烷二酮类联用时,如果联用后不会因低血糖而需调整二甲双胍或噻唑烷二酮类的剂量,则可继续沿用原二甲双胍或噻唑烷二酮类的剂量。本品与磺脲类联用时,为降低低血糖的风险可考虑减少磺脲类的剂量。本品是澄清、无色的液体,如果出现颗粒或溶液混浊或有颜色则不能使用。 |
请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对初次治疗患者,成人:初始剂量为每次一片,每天一至二次,餐时服用;或遵医嘱。儿童:使用及服用剂量必须由医生决定。对应用本品前使用磺酰脲类降糖药或二甲双胍的患者,成人:初始量剂为每次二片,每天二次,早晚饭服用;或遵医嘱。儿童:使用及服用剂量必须由医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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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1.胃肠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呕吐、胃痛不适、口中有金属味。2.有时有乏力、疲倦、头晕、头痛、皮疹。3.乳酸性酸中毒发生率很低,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解释。4.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癜)等。5.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幼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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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禁用于已知对艾塞那肽或本品其它成份高度敏感的患者。 |
以下患者禁用:1.肾脏疾病或肾功能不全(男性:血清肌酐≥1.5mg/dl;女性:血清肌酐≥1.4mg/dlo或肌酐清除率异常),由心源性性休克、心肌梗塞、败血症引起的肾功能不全。2.需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衰。3.对,二甲双胍或格列本脲过敏者。4.急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性的酮症酸中毒。 5.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6.I型糖尿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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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艾塞那肽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盐酸二甲双胍250mg,格列本脲1.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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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透明液体。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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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在上市后报告中有急性胰腺炎的病例,应告知患者剧烈的腹痛并可能伴有呕吐是急性胰腺炎的典型症状。一旦疑似胰腺炎,应停止使用本品及其它可疑的药物,同时进行确诊检查及适当的治疗。对确诊为胰腺炎但并未确定出其它原因引起的胰腺炎,不推荐恢复使用本品。 不推荐本品用于终末期肾脏疾病或严重肾功能不全(肌苷消除率<30 m1/min)的患者。接受透析的终末期肾脏疾病患者,由于胃肠道不良反应.不能很好地耐受单剂量5微克本品。(详见说明书) |
1.低血糖:本品可能引起低血糖,当热量摄取不足、剧烈运动没有及时补充热量,同时使用其他降糖药或乙醇时发生低血糖的危险增加。肾或肝功能不全可升高格列本脲和盐酸二甲双胍的血药浓度,而肝肾功能不全可能减弱糖异生作用。所有这些都增加低血糖的危险性。2.服用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期间患者应经常检查肾功能、肝功能、血糖,并进行眼科检查等。盐酸二甲双胍主要经肾脏排出,盐酸二甲双胍积聚和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性随着肾功能损害的程度而增加。3.慎用影响肾功能或二甲双胍消除的药物。4.避免过量饮酒。5.肝功能不全者不宜用。6.适量补充体内VitB12。7.II型糖尿病患者在服用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期间发现一些临床疾病(特别是迷走神经疾病)应立即检查是否是酮症酸中毒或乳酸酸中毒,此时应评估血浆电解质、酮类、血糖水平是否正常,若出现血浆PH值下降或血中乳酸盐、丙酮酸盐和二甲双胍水平升高,立即停止服用,并采用其它手段进行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