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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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g:0.3g |
10g: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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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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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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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30921 |
国药准字H20123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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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治由葡萄菌、链球菌、痤疮丙酸杆菌极小棒状杆菌及其他对夫西地酸敏感的细菌引起的皮肤感染。主要适应症包括:脓包疮,疖,痈,甲沟炎,创伤感染,须疮,汗腺炎,红癣,毛囊炎,寻常性痤疮,本品适用于面部和头部等部位的感染而无碍外观。 |
那氟沙星乳膏用于寻常性痤疮、毛囊炎、脓疱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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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2-3次,涂于患处,一搬疗程为7天。治疗痤疮时可根据病情的需要延长疗程。 |
本品适量,1日2次,于清洁患处后涂于患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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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在国外使用中报告的不良反应主要是用药局部皮肤反应,包括接触性皮炎、皮疹、湿疹、红斑、斑丘疹、瘙痒、皮肤过敏反应等。罕见不良反应有黄疸、紫癜、表皮坏死、血管水肿等。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少数病人有皮肤瘙痒、刺激感、潮红、丘疹、面部发热、接触性皮炎、皮肤干燥,上述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小于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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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的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2.不能用于角膜、结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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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夫西地酸。 |
那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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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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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夫西地酸对眼结膜有刺激作用,尽量避免在眼睛周围使用;当治疗严重皮肤感染或顽固性皮肤疾病时,应辅助进行抗生素的全身用药;若发生严重刺激作用或出现过敏反应时,应停止用药并改用其它适当的药物治疗。对于裂开的皮肤伤口不应使用本品。因本品可经皮吸收,故不能长时间、大面积使用。 |
1.为防止出现耐药菌株,本品在治疗痤疮4周内,治疗毛囊炎1周内无效时应停用;另外在痤疮、炎症性皮疹消失后也应停止使用。 2.本品只限皮肤使用,眼角膜、结膜请勿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