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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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4g*36粒 |
2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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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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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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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C20160008 |
国药准字H1095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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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和预防全身所有部位的骨关节炎,包括膝关节、肩关节、髋关节、手腕关节、颈及脊椎关节和踝关节等。可缓解和消除骨关节炎的疼痛、肿胀等症状、改善关节活动功能。 |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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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一般疗程4~12周,如有必要再医师知道下可延长服药时间,每年重复治疗2-3次。 |
外用。按照痛处面积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使本品渗透皮肤,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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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罕见轻度的胃肠不适,如恶心、便秘、腹胀和腹泻;有些病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 |
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疱、大水疱或鳞屑等。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面积皮肤并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一般性皮疹、过敏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反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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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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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粒含盐酸氨基葡萄糖0.24克,辅料为硬脂酸镁。 |
本品含双氯芬酸钾(C14H10Cl2KNO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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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性或结晶性粉末。 |
本品为水溶性凝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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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宜在饭时或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不适,特别是有胃溃疡的患者。 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 用药一疗程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4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6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