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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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l/瓶 |
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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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市非凡制药厂 |
合肥利民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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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555 |
国药准字H34022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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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活络,消斑。适用于气血失和引起的白癜风。 |
用于治疗对氯喹敏感的恶性疟、间日疟及三日疟。并可用于疟疾症状的抑制性预防。也可用于治疗肠外阿米巴病、结缔组织病、光敏感性疾病(如日晒红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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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取适量涂于洗净的患处,一日1~2次。 |
1.成人常用量:(1)间日疟,口服首剂1g(4片),第2、3日各0.75g(3片)。(2)抑制性预防疟疾,口服每周1次,每次0.5g(2片)。(3)肠外阿米巴病,口服每日1g(4片),连服2日后改为每日0.5g(2片),总疗程为3周。(4)类风湿性关节炎,每日0.25~0.5g(1~2片),待症状控制后,改为0.125g(半片),一日2~3次,需服用6周-6个月才能达到最大的疗效,可作为水杨酸制剂及递减肾上腺皮质激索时的辅助药物。 2.小儿常用量:(1)间日疟,口服首次剂量按体重10mg/kg(以氯喹计算,以下同),最大量不超过0.6g,6小时后按体重5mg/kg再服1次,第2、3日每日按体重5mg/kg。(2)肠外阿米巴病,每日按体重口服10mg/kg(最大量不超过0.6g),分2~3次服,连服2周,休息1周后,可重复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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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有轻微皮肤过敏反应。 |
1.本品用于治疗疟疾时,不良反应较少,口服一般可能出现的反应有:头晕、头痛、眼花、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股痛、腹泻、皮肤瘙痒、皮疹、甚至剥脱性皮炎、耳鸣、烦躁等。反应大多较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2.在治疗肺吸虫病、华支睾吸虫病及结缔组织疾病时,用药量大,疗程长,可能会有较重的反应,常见者为对眼的毒性,因氯喹可由泪腺分泌,并由角膜吸收,在角膜上出现弥漫性白色颗粒,停药后可消失。 3.本品相当部分在组织内蓄积,久服可致视网膜轻度水肿和色素聚集,出现暗点,影响视力,常为不可。 4.氯喹还可损害听力,妊娠妇女大量服用可造成小儿先天性耳弹,智力迟钝、脑积水、四肢缺陷等。 5.氯喹偶可引起窦房结的抑制,导致心律失常、休克,严重时可发生阿-斯综合症,而导致死亡。 6.本品尚可导致药物性精神病、白细胞减少、紫瘢、皮疹、皮炎、光敏性皮炎乃至剥脱性皮炎、牛皮癣、毛发变白、脱毛、神经肌肉痛、轻度短暂头痛等。 7.溶血、再障、可逆性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等较为罕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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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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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防风、补骨脂(盐炒)、白芷、蒺藜(盐炒)、马齿苋、栀子、甘草、蛇床子、冰片、秦艽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磷酸氯喹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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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久置可有少量沉淀;气香。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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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将药液涂患处后必须晒太阳10-20分钟,或在医生指导下照射紫外线,但要避免过度和过强的阳光或紫外线的照射,以免反应强烈红肿起泡; 2.皮肤过敏者慎用,涂药先从小面积开始试用,如出现红肿起泡现象,暂停使用,注意对水泡不能自行捅破以免感染,水泡自行吸收后再试用,但晒太阳或照射紫外线的时间要缩短; 3.接近眼部患处时,注意避免药液进入眼内; 4.个别患者用药后,在皮损周边出现深色色素沉着,停药后可恢复; 5.服药期间避免应用影响黑色素合成的药物,如:维生素C、硫脲嘧啶、甲状腺素、二巯基丙醇、肾上腺素等;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肝肾功能不全、心脏病、重型多型红班、血卟啉病、牛皮癣及精神病患者慎用。 2.本品可引起脸儿脑积水、四肢畸形及耳聋,故孕妇禁用。 3.耐氯喹者效果不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