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3g*1包 |
150mg |
|
生产企业 |
|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40127 |
国药准字H2005759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和预防外科手术中尿路感染及经尿诊断手法引起的感染。 |
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3.球孢子菌病。4.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的预防治疗。5.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
|
用法用量 |
成人:单剂量治疗,每疗程1包(3g活性成分)。临床症状通常在治疗后2-3天消失。用于预防外科手术及经尿路诊疗所致的尿路感染,治疗通常由2倍的本品(假单胞菌、肠杆菌、吲哚阳性变形杆菌)剂量组成,初始剂量在术前3小时口服,第二个剂量在术后24小时口服。本品应在胃排空后口服,最好在睡前排尿后服用。每包加水(50-70ml)或其它无酒精饮料,溶解后即服。 |
口服。成人 (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 (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 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 (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 2周。 (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 (5)预防念珠菌病:有预防用药指征者 0.2~0.4g,一日1次。 |
|
副作用 |
本品偶有胃肠道反应如:恶心、胃灼热、腹泻和皮疹发生,无需特别的对应治疗可自行迅速消失。 |
患者对本品一般能很好地耐受,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腹痛、腹泻、胃肠胀气、皮疹,偶见谷丙转氨酶升高。禁忌症对本品或其它三唑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忌使用。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有严重肾功能不全Ccr<10ml/min者,有溶血性疾病者。 |
对本品或其他吡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磷霉素氨丁三醇。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康唑 |
|
性状 |
白色结晶粉末,带有橙味。 |
氟康唑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粉末,微溶于水。 |
|
注意事项 |
用餐会影响本品活性化合物的吸收,使血药、尿药浓度稍有降低。因此,本品须在餐前、餐后2-3小时,胃排空后服用。本品含2.2g糖,糖尿病患者应小心使用。果糖不耐受、葡萄糖-半乳糖吸收障碍或蔗糖酶-异麦芽糖酶缺失等罕见遗传病患者禁用本品。 |
1.妊娠期的使用氟康唑极少用于妊娠妇女。动物试验中,仅在出现母体毒性的很高剂量水平观察到氟康唑对胎儿的不良影响,而这些影响不被认为与治疗剂量的氟康唑有相关性。尽管如此,除非病人患有严重、甚至威胁生命的真菌感染且预期疗效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才考虑使用。 2.哺乳期的使用在乳汁中的浓度与血药浓度相似,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 3.少年儿童的使用16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资料有限,因此,除非必须使用抗真菌感染治疗而又无其他合适药物可采用时,不推荐将本品用于儿童。 4.在极为罕见的有严重基础疾病曾服用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