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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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μg |
3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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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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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信谊延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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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30514 |
国药准字H31022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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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骨质疏松症。 2.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和软骨病,跖骨头骨软骨病。 3.肾性骨病。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用于伤口愈合的辅助治疗,防治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糖尿病及其他并发症,参与体内多种物质的代谢合成,提高人体免疫力、促进人体生长发育和食欲及抗衰老,防治佝偻病、骨软化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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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骨质疏松症和慢性肾功能不全:每次0.5μg(2粒),每日1次,或遵医嘱。 2.儿童,应遵医嘱。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成人:一日锌元素量68mg,分3次服。长期服用剂量可根据血浆锌浓度不高于30.6mmol/L调整。小儿:l~6个月:每日元素锌3mg;7~12个月:每日元素锌5mg; 1~10岁:每日元素锌10mg;>10岁~成人每日元素锌15mg(中国营养学会1981制定锌生理需要量)。孕妇:每日元素锌20mg; 乳母:每日元素锌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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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小剂量单独使用(<1.0μg/d)一般无不良反应,长期大剂量用药或与钙剂合用可能会引起高钙血症和高钙尿症。 2.偶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及皮肤瘙痒感等。 |
锌剂有胃肠道刺激性,口服可有轻度恶心、呕吐和便秘。服用0.2~2g可催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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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过敏﹑具有高钙血症﹑有维生素D中毒征象者禁用。 |
1.对四维葡锌胶丸过敏患者禁用。2.急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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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法骨化醇,其化学名称为9,10-开环胆甾-5,7,10(19)-三烯-1α,3β-二醇。 |
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葡萄糖酸锌158.5mg(含元素锌:2.74mg) ;维生素B1 5mg;维生素B2 5mg;维生素B6 10mg;维生素E 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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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淡黄色油状物。 |
为胶丸,内含黄色黏稠混悬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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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青年患者只限于青年特发性骨质疏松症及糖皮质激素过多引起的骨质疏松症。 2.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钙、尿肌酐。 3.出现高钙血症时须停药,并予有关处理,待血钙恢复正常,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 4.超大剂量服药可能出现胃肠道系统、肝脏方面、精神神经系统、循环系统等方面的不良反应,如:胃痛、便秘、GOT及GPT升高、头痛、血压轻度升高等。 |
1.应按推荐的剂量服用,不可过量服用。2.餐后服用,可减少锌剂的胃肠道刺激。3.应用维生素B1时,测定血清茶碱浓度可受到干扰,测定尿酸浓度可呈假性增高 ,尿胆原可呈假阳性。4.维生素B6对诊断的干扰:尿胆原试验呈假阳性。5.维生素B2对诊断的干扰:尿中荧光测定儿茶酚胺浓度可呈现假性增高,尿胆原测定呈假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