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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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05 |
0.4g*12粒*5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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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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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上药好护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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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40561 |
国药准字Z20044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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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烧灼、刺痛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
活血化瘀,通络定痛。用于瘀血阻络的痹证,症见肌肉关节疼痛剧烈,多呈刺痛感,部位固定不移,痛处拒按,有硬节或瘀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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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完全扭断然后拉掉瓶盖,打开滴眼液瓶。滴1-2滴于患眼。用后即弃。 |
口服,一次6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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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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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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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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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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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羧甲基纤维素钠。 |
乳香(炙)、威灵仙、红花、丹参、没药(炙)、川牛膝、川芎、当归、簧黄、香附(炙)、黄芪(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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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无色至浅黄色澄明粘稠液体。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的粉末;味辛、微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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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只可外用。2.为防止污染,勿将瓶嘴触及任何物体表面。不可重复使用,用后即弃。3.瓶嘴不得接触眼睛。4.如果应用时感觉眼痛、视力改变、眼睛持续充血或刺激感、症状加重或症状持续72小时以上,则应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5.孕妇、哺乳期妇女、老年人和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包装完好的滴眼液方可使用。7.配戴隐型眼镜时请勿使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3.凡脾胃虚弱,食入难消,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4.本品宜饭前或进食同时服用。 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