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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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05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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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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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四环澳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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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40561 |
国药准字Z22020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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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烧灼、刺痛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
调经化瘀。用于气郁结滞,胸胁刺痛,产后血瘀,小腹疼痛,五心烦热,面黄肌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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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完全扭断然后拉掉瓶盖,打开滴眼液瓶。滴1-2滴于患眼。用后即弃。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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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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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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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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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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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羧甲基纤维素钠。 |
益母草、小茴香(盐制)、川芎、补骨脂(盐制)、吴茱萸(制)、当归、艾叶(炭)、白芍、莪术(醋制)、蒲黄(炒)、百草霜、三棱(醋制)、 香附(醋制)、熟地黄、延胡萦(醋制)、木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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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无色至浅黄色澄明粘稠液体。 |
本品为黑色的大蜜丸,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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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只可外用。2.为防止污染,勿将瓶嘴触及任何物体表面。不可重复使用,用后即弃。3.瓶嘴不得接触眼睛。4.如果应用时感觉眼痛、视力改变、眼睛持续充血或刺激感、症状加重或症状持续72小时以上,则应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5.孕妇、哺乳期妇女、老年人和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包装完好的滴眼液方可使用。7.配戴隐型眼镜时请勿使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 |
孕妇遵医嘱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