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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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05 |
200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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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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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紫鑫般若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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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40561 |
国药准字Z22024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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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烧灼、刺痛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
祛风散寒,化痰除湿,活血止痛。用于风寒湿邪闭阻、痰瘀阻络所致的痹病,症见肢体关节疼痛,或冷痛,或刺痛,或疼痛夜甚、关节屈伸不利、麻木拘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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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完全扭断然后拉掉瓶盖,打开滴眼液瓶。滴1-2滴于患眼。用后即弃。 |
黄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8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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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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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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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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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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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羧甲基纤维素钠。 |
胆南星、制川乌、制草乌、地龙、乳香(制)、没药(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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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无色至浅黄色澄明粘稠液体。 |
本品为黑褐色至黑色的小蜜丸;气腥,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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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只可外用。2.为防止污染,勿将瓶嘴触及任何物体表面。不可重复使用,用后即弃。3.瓶嘴不得接触眼睛。4.如果应用时感觉眼痛、视力改变、眼睛持续充血或刺激感、症状加重或症状持续72小时以上,则应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5.孕妇、哺乳期妇女、老年人和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包装完好的滴眼液方可使用。7.配戴隐型眼镜时请勿使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 |
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有文献报道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的毒性而易导致中毒。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