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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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60μg/4.5μg)*120吸 |
10mg*5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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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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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40457 |
国药准字H20183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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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哮喘:本品适用于需要联合应用吸入皮质激素和长效β2一受体激动剂的哮喘病人的常规治疗,吸入皮质激素和“按需”使用短效β2一受体激动剂不能很好地控制症状的患者,或应用吸入皮质激素和长效β2一受体激动剂,症状已得到良好控制的患者。 2.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针对患有COPD(FEV1≤预计正常值的50%)和伴有病情反复发作恶化的患者进行对症治疗,这些患者尽管长期规范的使用长效的支气管扩张剂进行治疗,仍会出现明显的临床症状。 |
本品适用于15岁及15岁以上成人哮喘的预防和长期治疗,包括预防白天和夜间的哮喘症状,治疗对阿司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以及预防运动诱发的支气管收缩。本品适用于减轻过敏性鼻炎引起的症状(15岁及15岁以上成人的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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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哮喘 本品不用于哮喘的初始治疗。本品应个体化用药,并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调节剂量。这不仅在开始使用复方制剂时需要注意,当需要调节维持剂量时也需要注意。如果某个患者所需联合治疗的剂量超出了复方制剂的范围,则应增开适当剂量的β2-受体激动剂和/或皮质激素的单药吸入制剂。 剂量应逐渐减到能有效控制病人哮喘症状的最小剂量。患者应由医师定期复查评价以确保其使用最佳的本品剂量。若使用最小推荐量后能长期控制症状,下一步则需要考虑尝试单独使用吸入皮质激素。 对于本品,有两种使用方法: A.维持治疗:本品作为常规维持治疗,另配快速起效的支气管扩张剂作为缓解药。 B.维持、缓解治疗:本品作为日常维持治疗,和按需缓解治疗。 A.维持治疗: 本品作为常规维持治疗,另配快速起效的支气管扩张剂作为缓解药。建议患者任何时候均随身携带另配的快速支气管扩张剂。 成年人(18岁和18岁以上):1—2吸/次,一日2次。有些病人可能需要使用量达到4吸/次,一日2次。 青少年(12—17岁):1—2吸/次,一日2次。 在常规治疗中,当一日2次剂量可有效控制症状时,应逐渐减少剂量至最低有效剂量,甚至一日一次给予本品。 快速支气管扩张剂用量的增加表明潜在病情有所加重,应重新评估哮喘治疗。 儿童(6岁和6岁以上):现已有一个更低的剂量供6--11岁的儿童使用。 (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每日一次,每次一片(10mg)。哮喘病人应在睡前服用。过敏性鼻炎病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需要时服用。 同时患有哮喘和过敏性鼻炎的病人应每晚用药一次。 15岁及15岁以上患有哮喘和/或过敏性鼻炎的成人患者每日用药一次,每次10mg。 一般建议 以哮喘控制指标来评价治疗效果,本品的疗效在用药一天内即出现。本品可与食物同服或另服。应建议患者无论在哮喘控制还是恶化阶段都坚持服用。 老年患者、肾功能不全患者、轻至中度肝损害的患者及不同性别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孟鲁司特钠片与其它哮喘治疗药物的关系 本品可加入患者现有的治疗方案中。 减少合并用药的剂量: 支气管扩张剂 单用支气管扩张剂不能有效控制的哮喘患者,可在治疗方案中加入本品,一旦有明显的临床疗效反应(一般出现在首剂用药后),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可将支气管扩张剂剂量减少。 吸入糖皮质激素 对接受吸入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哮喘患者加用本品后,可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适当减少糖皮质激素的剂量。应在医师指导下逐渐减量。某些患者可逐渐减量直至完全停用吸入糖皮质激素。但不应当用本品突然替代吸入糖皮质激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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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β2 -受体激动剂治疗时所出现的可预期的药理学不良反应,如震颤和心悸。 2.常见(>1/100) : (1)中枢神经系统:头痛; (2)心血管系统:心悸; (3)骨骼肌肉系统:震颤; (4)呼吸道:口咽部念珠菌感染、咽部轻度刺激、咳嗽和声嘶。 3.不常见: (1)心血管系统:心动过速; (2)骨骼肌肉系统 :肌肉痉挛; (3)中枢神经系统:焦虑、躁动、紧张、恶心、眩晕、睡眠紊乱。 4.罕见(<1/1000) (1)皮肤:皮疹、寻麻疹、瘙痒; (2)呼吸道:支气管痉挛。 5.其中一些可能很严重的不良反应: (1)布地奈德:精 神病学症状如抑郁、行为异常(主要见于儿童)、糖皮质激素全身作用的症状和体征(包括肾上腺功能低下)、速发和迟发性过敏反应(包括皮炎、血管神经性水肿和支气管痉挛)、以及青肿等。 (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本品一般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轻微,通常不需要终止治疗。本品总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 15岁及15岁以上哮喘患者 已在大约 2600 名 15 岁及 15 岁以上的成年哮喘患者中进行了临床研究,评价了本品的安全性。在两项设计相似,安慰剂对照的为期 12 周的临床研究中,本品治疗组中与药物相关的发生率≥1%且高于安慰剂组的不良事件是腹痛和头痛。但这些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在两组间无显著差异。 在临床研究中,累积已有544名患者使用本品治疗至少6个月、253名患者治疗1年、21名患者治疗2年。随着使用本品治疗时间的延长,不良事件发生的情况无改变。(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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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布地奈德、福莫特罗或吸入乳糖有过敏反应的病人禁用 |
对本产品的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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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布地奈德(160μg/吸)和富马酸福莫特罗(4.5μg/吸)。 |
本品主要成份为孟鲁司特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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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多剂量粉吸入剂,在储库型干粉吸入装置中的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本品为浅黄色异形薄膜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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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运动员慎用。 在停用本品时需要逐渐减少剂量。不能突然停止使用。一如果发现治疗无效,或所需剂量超出本品的最高推荐剂量,患者应寻求医生帮助。突然或进行性的哮喘或COPD症状加重具有危及生命的可能性,患者需要紧急地医疗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应考虑需要增加皮质激素治疗,例如一个疗程的口服皮质激素,或在有感染时加用抗生素。应向病人建议随身携带缓解吸入药品,如本品(对于使用本品缓解、维持疗法的患者)或其他快速起效的支气管扩张剂(对于使用本品作维持治疗的患者)。 应提醒患者即便无症状时,应按处方要求吸入维持剂量的本品。运动以前,预防使用本品还没有研究数据。本品的缓解治疗应该在哮喘症状加重的时候使用,而不是常规的预防性使用,比如说在运动前。如果需要预防使用,应考虑使用单独的快速起效的支气管扩张剂。 (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口服本品治疗急性哮喘发作的疗效尚未确定。因此,不应用于治疗急性哮喘发作。虽然在医师的指导下可逐渐减少合并使用的吸入糖皮质激素剂量,但不应用本品突然替代吸入或口服糖皮质激素。接受包括白三烯受体拮抗剂在内的抗哮喘药物治疗的患者,在减少全身用糖皮质激素剂量时,极少病例发生以下一项或多项情况: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血管性皮疹、肺部症状恶化、心脏并发症和/或神经病变(有时诊断为Churg-Strauss综合征——一种全身性嗜酸细胞性血管炎)。虽然尚未确定这些情况与白三烯受体拮抗剂的因果关系,但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减少全身糖皮质激素剂量时,建议应加以注意并作适当的临床监护。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