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9.4g |
每袋装6g |
|
生产企业 |
|
华润三九(枣庄)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Z20120009 |
国药准字Z3702140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行气通络,温经止痛。用于筋肉疼痛。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患处。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
副作用 |
本品可能引起皮肤红肿、瘙痒等皮肤刺激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成份过敏者禁用。三岁以下儿童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樟脑、薄荷油、玉树油、薄荷脑、丁香油、肉桂油、石蜡、凡士林。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软膏,气芳香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皮肤病患者慎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首次使用本品,需先擦微量于局部患处,如皮肤出现红斑、水肿、水疱等皮肤损害请立即停止使用。6.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