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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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5ml:5mg)/支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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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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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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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50243 |
国药准字Z2004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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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化瘀解毒。用于温热类疾病,症见:发热、喘促、心悸、烦燥等瘀毒互结证;适用于因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也可配合治疗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的脏器功能受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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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一次1~2滴,一日2次滴眼。 |
静脉注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50毫升加生理盐水100毫升静脉滴注。在30-40分钟内滴毕,一天2次。病情重者,一天3次。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100毫升加生理盐水100毫升静脉滴注。在30-40分钟内滴毕,一天2次。病情重者,一天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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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不良反应有时会出现角膜溃疡、角膜穿孔(频度不明),因此发生角膜上皮障碍等时要中止使用,妥善处理。 2.其他不良如过敏,应及时停止使用。(详见说明书) |
个别患者出现皮肤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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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药品成分有过敏史者禁用。本品禁止用于服用阿司匹林等药物引起的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 |
孕妇禁用,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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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溴芬酸钠水合物。 |
红花,赤芍,川芎,丹参,当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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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红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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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给药途径:仅限滴眼使用。 2.给药时:滴眼时,应注意药瓶前端不要直接接触眼睛。 |
1.在治疗由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及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时,在控制原发病的基础上联合使用本品。 2.本品与其他注射剂同时使用时,要用50ml生理盐水间隔,不宜混合使用。 3.本品在静脉滴注过程中禁止与其他注射剂配伍使用。 4.在使用本品前,如发现本品性状发生改变如出现浑浊、毛点、絮状物、沉淀物等现象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