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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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按C20H19F2N3O5计) |
3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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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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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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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91012 |
国药准字H20173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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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联合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物,用于治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成人和年满12岁的儿童患者,详见说明书。 |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适用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合用,治疗HIV-1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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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应该由具有治疗HIV感染经验的医生进行处方。 剂量 成人: 感染HIV-1且未被确诊对整合酶抑制剂耐药或临床推断对整合酶抑制剂不耐药的患者。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50mg,口服,每日一次。 当与某些药物(例如依非韦伦,奈韦拉平,替拉那韦/利托那韦或利福平)联用时,本品应按每日两次给药(见【药物相互作用】)。 感染HIV-1且被确诊或临床推断对整合酶抑制剂耐药的患者。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50mg,每日两次。应根据合酶耐药类型以决定此类患者的用法。(见【药理毒理】-药效学) 在该人群中,应避免本品与某些药物(例如依非韦伦,奈韦拉平,替拉那韦/利托那韦或利福平)联合用药(见【注意事项】,【药物相互作用】)。【其他的详见说明书】。 |
口服。每天一次,每次一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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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临床实验数据 按照MedDRA系统器官分类和频率列出来自Ⅱb和Ⅲ期临床研究汇总数据分析中所获得药物不良反应(ADRS),将频率定义为: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且<1/10)。不常见(≥1/1000且<1/100),罕见(≥1/1000和<1/1000)和常常罕见(<1/10000),包括所有的独立报告。 |
1.乳酸酸中毒/伴有脂肪变性的中毒肝肿大 2.中断治疗后乙肝恶化 3.新发作或恶化的肾损害 4.骨矿物密度下降 5.免疫重建综合征(详见说明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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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禁用于先前对本药物中任何一种成分过敏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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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多替拉韦钠。辅料:D-甘露醇,微晶纤维素,聚维酮,羧甲淀粉钠,硬脂富马酸钠等。 |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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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色双面凸起的圆形片,一面刻有"SV572",另一面刻有"50"字样。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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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乳酸性酸中毒/严重肝肿大伴脂肪变性单独使用核苷类似物治疗或联用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时,曾有发生乳酸性酸中毒和严重肝肿大伴脂肪变性的报告,包括出现致死病例。这些病例大多数发生在女性中。肥胖及对核苷的长期暴露可能是危险因素。在有已知肝病危险因素的患者中给予核苷类似物时要特别注意;然而,在没有已知危险因素的患者中也曾经有病例报告。任何患者的临床或实验室结果如果提示有乳酸性酸中毒或显著的肝毒性(可能包括肝肿大和脂肪变性,即便转氨酶没有显著升高),应当暂停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治疗。? 中断治疗后乙肝恶化对感染HBV但中断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治疗的患者必须严密监测,包括临床及实验室随访在停止治疗后还要持续至少几个月的时间。如果条件适当,可以准许患者重新开始抗乙肝病毒治疗(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