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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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按C20H19F2N3O5计)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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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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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大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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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91012 |
国药准字H10970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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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联合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物,用于治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成人和年满12岁的儿童患者,详见说明书。 |
适用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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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应该由具有治疗HIV感染经验的医生进行处方。 剂量 成人: 感染HIV-1且未被确诊对整合酶抑制剂耐药或临床推断对整合酶抑制剂不耐药的患者。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50mg,口服,每日一次。 当与某些药物(例如依非韦伦,奈韦拉平,替拉那韦/利托那韦或利福平)联用时,本品应按每日两次给药(见【药物相互作用】)。 感染HIV-1且被确诊或临床推断对整合酶抑制剂耐药的患者。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50mg,每日两次。应根据合酶耐药类型以决定此类患者的用法。(见【药理毒理】-药效学) 在该人群中,应避免本品与某些药物(例如依非韦伦,奈韦拉平,替拉那韦/利托那韦或利福平)联合用药(见【注意事项】,【药物相互作用】)。【其他的详见说明书】。 |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 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 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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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临床实验数据 按照MedDRA系统器官分类和频率列出来自Ⅱb和Ⅲ期临床研究汇总数据分析中所获得药物不良反应(ADRS),将频率定义为: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且<1/10)。不常见(≥1/1000且<1/100),罕见(≥1/1000和<1/1000)和常常罕见(<1/10000),包括所有的独立报告。 |
利巴韦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其中约10%病人可能伴随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 频繁监测血红蛋白,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已经有报道伴随有贫血的患者服用利巴韦林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故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在利巴韦林有关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虚弱、乏力、胸痛、发热、寒战、流感症状等。神经系统症状:眩晕;消化系统症状有食欲减退,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系统症状有肌肉痛、关节痛;精神系统有失眠、情绪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碍、神经质等;呼吸系统症状有呼吸困难、鼻炎等;皮肤附件系统出现脱发、皮疹、瘙痒等;另还观察到味觉异常、听力异常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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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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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多替拉韦钠。辅料:D-甘露醇,微晶纤维素,聚维酮,羧甲淀粉钠,硬脂富马酸钠等。 |
利巴韦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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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色双面凸起的圆形片,一面刻有"SV572",另一面刻有"50"字样。 |
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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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怀孕测试。 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 4.利巴韦林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降低。 5.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利巴韦林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