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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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片(相当于舍雷肽酶20000单位) |
0.125g(按C16H16N4O8S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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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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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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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C20191003 |
国药准字H2001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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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缓解由手术、外伤、慢性副鼻窦炎、乳汁淤积等所引起的肿胀。 2.治疗由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等所引起的痰液粘稠、咯痰困难。 3.也可用于麻醉术后的痰液粘稠、咯痰困难。 |
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下呼吸道感染:如急性和慢性支气管炎及肺炎。 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副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炎。 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疖、脓疱病。 淋病:急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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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3次,一次1~2片,餐后服用。可根据年龄和症状适当增减。 |
口服。 成人:对轻度、中度下呼吸道感染(或一般性感染),每次0.5g,严重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日2次。单纯性尿道感染每次0.125g,每日2次;单纯性淋病每次1g,每天2次。肾盂肾炎,推荐剂量为每次0.25g,每日2次。 儿童:一般每次0.125g至0.25g,每天2次。两岁以上患有中耳炎的儿童,每次0.25g,每日2次[每天不可超过0.5g。] ,本品一般7天一疗程。最好餐后服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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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偶见以下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皮肤潮红等; 2.消化道反应:如食欲不振、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腹泻等。 3.其他:如鼻出血、痰中带血等出血症状,以及出现黄疸、谷氨酸草酰乙酸转氨酶(AST)、谷氨酸丙酮酸转氨酶(ALT)、碱性磷酸酶(ALP)、γ-谷氨酸丙酮酸转氨酶(γ-GTP)等上升。 |
1.常见腹泻、恶心和呕吐等胃肠反应。 2.少见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 3.偶见假膜性肠炎、嗜酸粒细胞增多、血胆红素升高、血红蛋白降低、肾功能改变、Coombs试验阳性和一过性肝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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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及胃肠道吸收障碍者禁用。 2.5岁以下小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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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成分是由沙雷氏菌属产生的蛋白分解酶。 |
头孢呋辛酯,其化学名为(6R,7R)-7-[2-呋喃基(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氨基甲酰氧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1-乙酰氧基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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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粉砖色圆形肠溶片,内为类白色片芯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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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既往有药物过敏史者、凝血功能障碍、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若有不良反应发生,应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3.本品为肠溶片,应整片吞服,请勿咀嚼。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类(cephamycins)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类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如发生轻度假膜性肠炎,停药即可,但对于中、重度假膜性肠炎患者,须对症处理并给予抗艰难梭菌的抗菌药物。 5.本品应于餐后服用,以增加吸收,提高血药浓度,并减少胃肠道反应。 6.本品应吞服,不可嚼碎。 7.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高铁氰化物血糖试验可呈假阴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和抗坏血酸氧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