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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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8μg(按噻托铵计,相当于噻托溴铵一水合物22.5μg) |
250ml︰洛美沙星0.2g与葡萄糖1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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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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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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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40933 |
国药准字H10970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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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噻托溴铵是一个支气管扩张剂,适用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的维持治疗,包括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伴随性呼吸困难的维持治疗及急性发作的预防。 |
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单纯性淋病等。3、腹腔、胆道、肠道及伤寒等感染。4、皮肤软组织感染。5、其它感染,如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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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临用前,取胶囊1粒放入专用吸入器的刺孔槽内,用手指揿压按扭,胶囊两端分别被细针刺孔,然后将口吸器放入口腔深部,用力吸气,胶囊随着气流产生快速旋转,胶囊中的药粉即喷出囊壳,并随气流进入呼吸道。成人:一次1粒,一日1次。对老年患者、肝功能不全和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但对中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CLCR<50ml/min)必须进行密切监控。 |
静脉滴注:成人一次0.4g,一日1次,或一次0.2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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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循环系统:偶见心动过速、室性期外收缩、面部潮红、胸部压迫感等。2.神经系统:偶见头痛、震颤、兴奋、发热、嗜睡、盗汗等,罕见耳鸣、麻木感、不安感、头昏、眩晕等。3.消化系统:偶见嗳气、腹痛、胃酸过多等。4.过敏反应:偶见瘙痒,罕见皮疹,出现时应停药。5.其它:偶见口渴、疲劳、倦怠感等。6.耐受性:常规使用本品可产生与其它长效肾上腺素β2受体激动药及短效β2受体激动药类似的影响,如支气管扩张的失敏。 |
个别患者可出现中上腹部不适、纳差、恶心、口干、轻微头痛、头晕等症状,偶可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和心悸、胸闷等。 偶有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尿素氮(BUN)值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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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噻托溴铵吸入性粉末禁用于对噻托溴铵,阿托品或其衍生物,如异丙托溴铵或氧托溴铵或本产品的赋形剂乳糖有过敏反应的患者。 |
对本品或其它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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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噻托溴铵。辅料:乳糖。 |
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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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供吸入用的硬胶囊,内含白色粉末。 |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明液体;遇光色渐变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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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噻托溴铵作为每日一次维持治疗的支气管扩张药,不应用作支气管痉挛急性发作的初始治疗,即抢救治疗药物。 2、在吸入噻托溴铵粉末后有可能立即发生过敏反应。 3、与其它抗胆碱能药物一样,对于窄角型青光眼、前列腺增生、或膀胱颈梗阻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4、吸入药物可能引起吸入性支气管痉挛。 5、与所有主要经肾脏排泄的药物一样,对于中、重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只有在预期利益大于可能产生的危害时,才能使用噻托溴铵。尚无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使用噻托溴铵的经验。 6、胶囊应该密封于囊泡中保存,仅在用药时取出,取出后应尽快使用,否则药效会降低,不小心暴露于空气中的胶囊应丢弃。 7、患者需注意避免将药物粉末弄入眼内。必须告知患者药粉误入眼内可能引起或加重窄角型青光眼、眼睛疼痛或不适、短暂视力模糊、视觉晕轮或彩色影像并伴有结膜充血引起的红眼和角膜水肿的症状。如果出现窄角型青光眼的征象,应停止使用噻托溴铵并立即去看医生。 8、口干,是由抗胆碱能治疗引起的,长期可引起龋齿。 9、噻托溴铵的使用不得超过一天一次。 10、本胶囊仅供吸入,不能口服。 11、未进行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影响的研究。根据在推荐剂量下得到的药理学和不良反应特性,未有证据显示会影响驾驶和操作机器的能力。 |
1、肾功能减退者或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肝、肾功能。 2、本品每次滴注时间不少于60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