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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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含粉末2.5g,每克粉末含布地奈德25.7mg,每瓶100吸,每吸含布地奈德400μg |
按C12H15NO5S计: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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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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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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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40422 |
国药准字H20060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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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需使用糖皮质激素维持治疗以控制基础炎症轻度、中度和重度持续性哮喘患者。 |
由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肠球菌、卡他莫拉克氏菌、大肠杆菌、柠檬酸杆菌、克雷白氏杆菌、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流感嗜血杆菌、消化链球菌、痤疮丙酸杆菌、拟杆菌等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性疾病:1.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睾丸炎;2.呼吸系统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肺脓肿(肺脓疡病);3.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4.浅表性皮肤感染症、深层皮肤感染症,痤疮(伴有化脓性炎症);5.淋巴管炎、淋巴结炎、乳腺炎、肛周脓肿、外伤、烫伤和手术创伤等继发性感染;6.泪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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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腔吸入,本品的剂量应依不同的病人加以调整。建议患者长期规则用药。使用方法详见“如何使用布地奈德吸入粉雾剂”。当开始以本品治疗时,在哮喘和口服糖皮质激素减量或停药时,本品的用法用量分别为:成人(包括12岁以上的儿童):一日200-1600μg。对于轻度哮喘的患者,一次200-400μg,一日1-2次;对于中度和重度哮喘的患者,日剂量可增加至1600μg。每天早晚使用或每晚同一时间使用,若哮喘症状恶化,则每日剂量应增加。6-12岁的儿童:一次200-400μg,一日1-2次。当哮喘控制后,应缓缓降低至可有效控制哮喘的维持剂量。维持剂量的范围:成人(包括老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一日200-1600μg ?6至12岁的儿童:一日200-800μg 惯用口服糖皮质激素的患者:患者应处于较为稳定的状态蔡开始于常规口服治疗外加一次400-800μg(成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或一次200-400μg(6至12岁的儿童),一日二次吸人治疗,大约10天后,应逐步降低口服糖皮质激素的剂量至最低有效剂量(例如以相当于每月1.5㎎强的松的减量方式)。需特别强调的是,口服激素撤除的速度要慢,通常患者可完全以本品替代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 |
应由医生根据感染类型、严重程度及病人的具体情况适当增减本药剂量。推荐用法用量如下:对浅表性皮肤感染症、深层皮肤感染症、淋巴结炎、慢性脓皮病,乳腺炎、肛周脓肿、外伤、烫伤和手术创伤等(浅表性)二次感染,咽喉炎、急慢性支气管炎、扁桃体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眼睑炎、睑腺炎、泪囊炎、睑板腺炎、角膜炎、角膜溃疡,外耳炎、牙周组织炎、牙周炎、颚炎等,口服法罗培南钠片,成人患者通常一次150-200mg,一日3次。对肺炎、肺脓肿,肾盂肾炎、膀胱炎(除单纯性膀胱炎外)、前列腺炎、睾丸炎、中耳炎、鼻窦炎等,口服法罗培南钠片,成人患者通常一次200-300mg,一日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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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糖皮质激素吸入用药的系统副作用明显低于口服给药,文献报道和上市后经验提示可能发生以下不良反应: 一、常见(≥1/100, <1/10) 1.呼吸系统病症:声音沙哑、咳嗽及咽喉刺激 2.口咽部病症:口咽念珠菌感染 3.胃肠道系统病症:吞咽困难 二、罕见(≥1/10 000, <1/1000) 1.皮肤和附属器功能病症:荨麻疹、皮疹、皮炎、皮肤瘙痒、红斑、血管性水肿 2.精神病症:沮丧、精神压抑、易怒、忧虑、精神不定、儿童多动不安 3.内分泌病症:肾上腺皮质功能不足和亢进 4.呼吸系统病症:支气管痉挛 5.免疫系统病症:超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6.骨骼肌、结缔组织病症:生长迟缓 三、非常罕见(<1/10000) 1.精神病症:神经质 2.内分泌病症:肾上腺抑制 3.眼部病症:白内障、青光眼 4.骨骼肌、结缔组织病症:骨密度下降 吸入糖皮质激素可能会出现系统作用,尤其是当长期使用高剂量时。这可能包括肾上腺功能减退和生长减缓,骨中矿物质密度降低,白内障,青光眼及易感染。压力承受能力可能受到损伤。然而,吸入性布地奈德与口服皮质激素相比,所发生的系统不良反应少得多。 本品中的辅料乳糖含有少量的牛奶蛋白,因而可能引起过敏反应。 |
日本进行的临床试验中,总计2207例患者中被报告有127例(5.8%)发生不良反应。其中主要不良反应为:腹泻,55件(2.5%);腹痛,19件(0.9%);稀便,15件(0.7%);发疹,13件(0.6%);恶心,12件(0.5%)等。血生化指标检查方面,受试者发生ALT(GPT)上升56件(3.4%)、AST(GOT)上升36件(2.2%),嗜酸细胞增多27件(1.8%)。在日本上市销售后使用情况调查中,总计17383例患者中共被报告有528例(3.0%)发生不良反应,主要不良反应是腹泻和稀便365件(2.1%)、腹痛26件(0.2%)、发疹25件(0.1%)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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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布地奈德或者牛奶蛋白过敏者禁用(辅料乳糖-水合物中含有少量的牛奶蛋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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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布地奈德。 |
法罗培南钠。化学名称:(5R,6S)-6-[(R)-1-羟乙基]-7-氧代-3-[(R)-2-四氢呋喃基]-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2-烯-2-羧酸钠盐二倍半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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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粉雾剂。白色或类白色均匀粉末。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去除薄膜衣呈白色至淡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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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运动员慎用。 2.不应试图靠本品快速缓解哮喘急性发作,此时仍需吸入短效支气管扩张剂。如发现患者使用短效支气管扩张剂无效,或他们所需的吸入剂量较平时增加,则应就诊。此时应考虑增强抗炎治疗,如吸入较高剂量的本品或口服一疗程糖皮质激素。 3.本品是一种预防治疗药物, 因而, 尽管在病症不发作时也应该常规使用以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 不可突然停药。 4.对于由糖皮质激素口服治疗过渡到吸入治疗的患者需特别观察。对于肾上腺功能损伤的患者改为吸入治疗时,在紧急情况下,如创伤、手术、感染或哮喘恶化时,需要额外的全身糖皮质激素治疗。这也适用于那些长期接受高剂量吸入性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这些患者的肾上腺功能可能已经损伤,其可能导致临床上严重的肾上腺抑制。 5.在撤除期,尽管患者呼吸功能得到维持甚至得到改善,但一些患者有非特异性的不适感,应该鼓励这些患者继续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而减少使用甚至不使用口服糖皮质激素,除非临床上表现为不利的体征,例如出现肾上腺抑制的征象时。 6.以糖皮质激素的吸入治疗替代口服治疗,有时可能导致以前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所掩盖的症状,例如过敏性鼻炎、湿疹、肌痛或者关节痛。这时应给予对症治疗。 7.与其他吸入治疗相同,吸入性布地奈德可能导致支气管痉挛,其症状表现为吸入后气喘和呼吸急促、气短,这时,应立即给予吸入性支气管扩张剂治疗。此外,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品,并对治疗方案进行重新评估,必要时,可采用其他合适的治疗方式。 8.如果患者使用本品治疗出现呼吸困难的急性发作,应该给予吸入性支气管扩张剂治疗,并应考虑对患者的病情作重新评估。如果最大剂量的吸入性糖皮质激素也不能充分地减轻哮喘症状,可能要求对患者进行短期的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在使用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同时继续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进行维持治疗。 9.一旦哮喘被控制,就应该降低剂量至最低有效剂量。医生应密切监测通过任何途径使用糖皮质激素的儿童的生长发育,权衡激素治疗对哮喘控制的益处与可能对生长抑制之间的利弊。 10.以前长期依赖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由于长期使用系统性糖皮质激素治疗,其肾上腺功能表现出受损。恢复其肾上腺功能可能需要相当一段时间。因而口服糖皮质激素依赖性患者改为吸入本品时,其在一段时间内,可能仍然有肾上腺功能受损的危险。在这些情况下,应该常规监测患者的下丘脑-垂体-肾上腺(HPA)功能。 11.哮喘临床症状的恶化可能源于急性呼吸道细菌感染,可能需要采用抗生素治疗。对于这些患者,可能需要增加本品的剂量,并且可能需要短期使用口服糖皮质激素。应使用短效吸入性支气管扩张剂来减轻急性哮喘症状。 12.如果患者出现急性或者潜伏性肺结核,则应给予特殊照料。使用本品治疗前,应先对其肺结核给予治疗。呼吸道真菌、病毒或者其他感染的患者,也需要特别给予护理,并且只有当他们正在接受充分的抗感染治疗时,才可以使用本品。 13.如果患者呼吸道有大量粘液分泌,则可能需要以口服糖皮质激素进行短期治疗。 14.严重肝病可能降低吸入性布地奈德的清除率,这就导致其系统生物利用度升高。可能的系统作用随后会导致HPA 功能受损,因而必须常规监测这些患者的HPA功能。 本品不适合于那些罕见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Lapp 乳糖酶缺乏或者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使用。 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布地奈德不影响驾驶及使用机器能力。 |
1.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或碳青霉烯类药物曾有过敏史的患者慎用本品;2.本人或亲属为易于发生支气管哮喘、发疹、荨麻疹等变态反应症状体质患者慎用本品。3.经口摄取不良的患者或正接受非口服营养疗法患者、全身状态不良患者(有时会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故需予于充分观察)慎用本品。4.服用本品可能发生休克,所以应予于充分诊察。5.本药不良反应发生率最高的是腹泻和稀便。出现腹泻和稀便时应立即采取中止用药等适当处置措施。尤其是对老年患者,因腹泻和稀便可能导致全身状态恶化,故应事先指示患者如一旦出现这种症状须立即就诊,同时中止用药并采取适当处置措施。(参见老年患者用药)6.服用本品可能存在的严重不良反应:1.休克(0.1%不到)、过敏性样症状(发生率不明):因有时可能发生休克和过敏性样症状,故须充分观察。一旦出现不快感、口内异常感觉、喘鸣、呼吸困难、晕眩、便意、耳鸣、发汗、全身潮红、血管浮肿、血压低下等症状,即应中止用药并采取适当处置措施。2.急性肾功能不全(发生率不明),有时可能发生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功能损害。一旦确认这种异常,即应中止用药并采取适当处置措施。3.伴有假性伪膜性肠炎等便血之严重结肠炎(发生率不明):因有时可能发生伴有假性伪膜性肠炎等便血之严重结肠炎,故需充分观察,一旦出现腹痛、频繁腹泻时即应(立即)中止用药,并采取适当处置措施。4.皮肤粘膜眼综合症(Stevens-Johnson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症)(发生率不明):因有时可能发生皮肤粘(结)膜眼综合症(Stevens-Johnson综合症)和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症)故需充分观察,一旦出现这类症状即应中止用药,并采取适当处置措施。5.间质性肺炎(发生率不明):因有时可能发生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光透视检查异常等症状之间质性肺炎,所以一旦出现这些症状即应中止用药并采取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治疗等适当处置措施。6.肝功能不全、黄疸(0.1%不到):因有时可能发生AST(GOT)、ALT(GPT)、ALP等升高及出现黄疸,故应通过定期检查等予以充分观察。一旦确认发生异常,即应中止用药并采取适当处置措施。7.粒细胞缺乏症(发生率不明):因有时可能发生粒细胞缺乏症,故需充分观察,一旦出现确认发生异常,即应中止用药并采取适当处置措施。8.横纹肌溶解症(发生率不明):有时可能发生以肌肉疼痛、肌无力感、CK(CPK)上升、血中和尿中肌红蛋白上升等为特征的横纹肌溶解症且还有可能伴之发生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功能损害。一旦出现这些症状即应中止用药并采取适当处置措施。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疑妊娠妇女,除非能够判断治疗益处超过潜在风险,否则不宜用药(有关孕妇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因本药可进入乳汁,使用本药期间避免哺乳。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