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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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mg/ml |
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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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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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80022 |
H20150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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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 、幻想 、思维紊乱、敌视 、怀疑 )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 、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 、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2.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其表现为情绪高涨、夸大或易激惹、自我评价过高、睡眠要求减少、语速加快、思维奔逸、注意力分散或判断力低下(包括紊乱或过激行为)。 |
奥氮平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初始治疗有效的患者,奥氮平在维持治疗期间能够保持基临床效果。 奥氮平用于治疗、重度躁狂发作。 对奥氮平治疗有效的躁狂发作患者,奥氮平可用于预防双相情感障碍的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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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精神分裂症 由使用其他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开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若病人原来使用的是长效抗精神病药,则可用本品替换该药治疗。已用的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是否需要继续则应定期地进行再评定。 成人:每日1次或每日2次。 推荐起始剂量为一日二次,一次1mg,第二天增加到一日二次,一次2mg ;如能耐受,第三天可增加到一日二次,每次3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 为期1-2年的临床试验表明利培酮延缓精神分裂症复发额有效剂量为2~8mg/天,同时也证实了采用一日一次给药方式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试验中起始剂量为第一日1mg,第二天增加到一日2mg,第三天可增加到一日4mg,此后,可维持次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 临床医师应定期对患者进行再评估以确定用适当剂量进行维持治疗的必要性。 不管采用何种给药方式,对某些患者应进行缓慢的剂量调整,调整的间隔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 ;调整时,推荐增减剂量以1~2mg的小剂量进行。 利培酮的最大有效剂量范围为每日4~8mg,但一日二次,每日剂量超过6mg给药不能证明比较低剂量更有效,而且同更多的锥体外系症状和其他副作用有关,因此一般不推荐使用。由于对剂量大于每日16mg的安全性尚未评定,因此每日用药剂量不应超过16mg。 在需要加强镇静作用时,可加用苯二氮卓类药物。 2、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 推荐起始剂量每日1次,每次1~2mg,剂量可根据个体需要进行调整。剂量增加的幅度为每日1mg,剂量增加至少间隔24小时或间隔更多天数进行。大多数患者的理想剂量为每日2~6mg。在所有的对症治疗期间,应不断地对是否需要继续使用本品进行评价。 3、肝肾功能损害的患者 肾功能损害患者清除抗精神病药物的能力低于正常成人 ;而肝病患者血浆内利培酮未结合部分的浓度较正常值高。 肾病及肝病患者起始剂量及维持剂量均应减半,剂量调整幅度及速度应降低。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二次,每次0.5mg。根据个体需要,剂量可逐渐加大到每日二次,每次1~2mg。剂量调整间隔应不小于1周,剂量增减的幅度为每日二次,每次0.5mg。这些患者的临床应用经验有限,用药应谨慎。 服药方法: 1、将药瓶的瓶盖下压的同时逆时针旋转,取下瓶盖。 2、将取样器取出后插入已开盖的药瓶中。 3、握住取样器下端的圆环,同时握住上端圆环向上拉出至所需服用药量处。 4、握住取样器下端的圆环,将整个取样器从药瓶中取出。 5、向下按取样器上端圆环将其中口服液全部推入非酒精饮料中(茶水除外)。 6、拧紧药瓶的瓶盖。 |
精神分裂症: 奥氮平的建议起始剂量为10mg/天,每日一次,与进食无关。 在精神分裂症的治疗过程中,可以根据患者的临床状态调整日剂量为5~20mg/天,建议经过适当的临床评估后,剂量加增加到10mg/天的常规剂量以上,加药间隔不少于24小时。停用奥氮平时应逐渐减少剂量。 躁狂发作: 单独用药时起始剂量为每日15mg,合并治疗时每日10mg 预防双相情感障碍复发: 推荐起始剂量为10mg/天,对于使用奥氮平治疗躁狂发作的患者,预防复发的持续治疗剂量同前。对于新发躁狂、混合发作或抑郁发作,应继续奥氮平治疗(需要时剂量适当调整),同时根据临床情况合并辅助药物治疗情感症状。 在精神分裂症、躁狂发作和双相情感障碍的预防治疗过程中,可根据个体临床状况不同,在5-20mg/日的范围内相应调整每日剂量,建议仅在适当的临床再评估后方可使用超过推荐剂量的药物,且加药间隔不少于24小时,奥氮平给药不用考虑进食因素,食物不影响吸收,停用奥氮平时应逐渐减少剂量。 肾脏和/或肝脏功能损害的患者: 对这类患者应考虑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5mg)。中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变、Child-pugh分级为A或B级)的患者初级剂量为5mg,并应慎重加量。 女性患者与男性相比: 女性患者的起始剂量和剂量范围一般无须调整。 非吸烟患者与吸烟患者相比: 非吸烟患者的初始剂量和剂量范围一般无须调整。 当有不止一个减缓代谢的因素(女性、年老、非吸烟的)出现时,应考虑降低起始剂量,需要增加剂量时也应该保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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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临床试验数据 在一项临床试验中评价本品的安全性,9712例不同类型的精神病患者(包括成人、老年痴呆患者和儿童)至少接受本品一个剂量的治疗。其中2626例患者在参加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时接受了本品的治疗。在治疗状况和持续时间上有很大的区别,包括双盲、定量和不定量、安慰剂或活性对照试验和开放期试验的住院和门诊患者,短期(至12周)和长期(至3年)给药(交叉分类)。 多数不良反应为轻中度。 报告自使用注射用利培酮微球的患者,与利培酮相关的其它不良反应如下,其中不包括与剂型或注射给药途径相关的不良反应。 感染:下呼吸道感染、感染、肠胃炎、皮下脓肿 血液和淋巴系统:嗜中性白血球减少症 精神病性障碍:抑郁 神经系统:感觉异常、惊厥 眼部:睑痉挛 耳部和迷路:眩晕 心脏:心动过缓 血管:高血压 胃肠道:牙痛、舌痉挛 皮肤及皮下组织:湿疹 骨骼肌、结缔组织和骨异常:臀痛 全身及给药部位:疼痛 研究:体重下降、γ-谷氨酸转移酶升高、肝酶水平升高 中毒和损伤:跌倒 |
1.成人 体重 在临床试验中,奥氮平治疗的患者体重均值增加大于安慰剂治疗组的患者。所有基线体重指数(BMI)分类中均观察到临床显著的体重增加。 在长期临床试验(至少48周)中,体重增加程度和奥氮平治疗组病人体重临床显著性增加的比例均高于短期临床试验。长期用药时体重增加超过25%基线体重的病人百分率(≥10%),很常见。 葡萄糖 在临床试验(52周)中,相对于安慰剂组而言,奥氮平组,葡萄糖均值变化较大。 奥氮平与安慰剂对比,葡萄糖均值变化在伴有基线葡萄糖失调证据的患者中增大(包括那些诊断为糖尿病的患者或符合高血糖标准的患者),这些患者对比安慰剂治疗患者糖化血红蛋白(HbA1c)增加更大。 血糖变化从正常或临界基线水平增加到高水平的病人比例随时间增加。在一项完成奥氮平治疗9-12个月病人的分析中,约6个月后平均血糖增长率减慢。 血脂 在为期12周的临床试验中,与安慰剂治疗组患者比较,奥氮平治疗的患者空腹总胆固醇、LDL胆固醇和甘油三酯浓度均值增加更大。 没有基线血脂失调证据的患者空腹脂值(总胆固醇、LDL胆固醇和甘油三酯)更大。 关于空腹HDL胆固醇,奥氮平治疗患者与安慰剂治疗患者之间未观察到统计学显著差异。 在长期临床试验(至少48周)中,总胆固醇、LDL胆固醇或甘油三酯变化从正常或临界水平变化到高水平的病人比例,或HDL胆固醇变化从正常或临界水平变化到低水平的病人比例,均大于短期临床试验。在一项完成12个月治疗的病人分析中,约4-6个月后平均非空腹总胆固醇没有进一步增加。 催乳素 在一项对照临床试验中(长达12周),相比于安慰剂组10.5%的患者催乳素升高,奥氮平治疗组30%的患者催乳素升高,绝大多数患者为轻度。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催乳素水平随着治疗的持续而下降,与催乳素升高1相关的月经方面的不良事件较常见(发生率<10%,≥1%),而性功能及乳房方面的不良事件不常见(发生率<1%,≥0.1%)。其他精神疾病2患者的催乳素水平随治疗的继续而持续升高,与催乳素相关的性功能方面的不良事件较常见(发生率<10%,≥1%),而乳房及月经方面的不良事件不常见(发生率<1%,≥0.1%)。 (1)TESEs分析长达52周治疗。 (2)双相抑郁,精神病性抑郁,难治性抑郁,边缘型人格障碍和双相躁狂。 肝脏转氨酶 偶见无症状暂时性肝脏转氨酶升高,ALT/SGPT和AST/SGOT。 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偶见无症状的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特殊群体的不良反应:在痴呆性老年精神病患者进行的临床试验中,与奥氮平治疗相关的很常见(≥10%)不良反应是异常步态和跌倒。在痴呆性老年精神病患者进行的临床试验中,与奥氮平治疗相关的常见(<10%且≥1%,不良反应是尿失禁和肺炎。在与帕金森病相关的药物(多巴胺激动剂)诱导的精神病患者的临床试验中,帕金森症状加重的报告很常见,比安慰剂组频率高。幻觉报告也很常见,也比安慰剂组频率高。在这些临床试验中,要求患者开始研究前服用固定最小剂量的抗帕金森病药物(多巴胺激动剂),并在整个研究过程中维持该剂量不变。奥氮平初始剂量2.5mg/日,根据研究者的判断逐渐增加剂量,最大剂量15mg/日。 下表总结了口服和肌肉注射奥氮平在临床试验期间和/或上市后确定的核心药物不良反应术语及其发生频率: 使用奥氮平制剂观察到的核心药物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2.青少年(13-17岁) 在奥氮平治疗的青少年患者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类型与奥氮平治疗成年患者中观察到的类型相似。尽管没有进行青少年和成人的对比临床试验设计,但还是比较了青少年临床试验数据和成人临床试验数据。 青少年(疗程中位数3周,体重增加4.6kg)体重平均增加大于成年(疗程中位数7周体重增加2.6kg)。 在长期临床试验(至少24周))中,体重增加程度和奥氮平治疗组青少年病人体重临床显著性增加的比例均高于短期临床试验及成人组病人。长期用药,约一半青少年病人体重增加超过15%基线体重和约三分之一的青少年病人体重增加超过25%基线体重。在青少年病人中,平均体重增加在超重或基线肥胖病人中最为明显。 奥氮平治疗的青少年患者和成人患者比较,空腹血糖水平的增加相似;然而,与成人患者比较,青少年奥氮平组与安慰剂组之间的差异更大。 在长期临床试验(至少24周)中,血糖变化从正常基线水平变化到高水平不常见(发生率0.1%—1%)。 奥氮平治疗的青少年与成人比较,空腹总胆固醇水平、LDL胆固醇水平和甘油三酯水平的增加通常更大;然而,在短期临床试验中,奥氮平与安慰剂组间的差异在青少年患者和成人患者是相似的。 与成人相比,奥氮平治疗引起的青少年患者的催乳素升高发生率更高,催乳素水平升高的平均值更大。 下表总结了仅在青少年患者(13-17岁)临床试验期间确定的药物不良反应及其发生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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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奥氮甲禁用于已知对该产品的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奥氮平禁用于已知有窄角性青光眼危险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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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性成份:利培酮。 化学名称:其化学名称为3-[2-[4-(6-氟-1,2-苯并异噁唑-3-基)-1-哌啶基]乙基]-6,7,8,9-四氢-2-甲基-4H-吡啶并[1,2-α]嘧啶-4-酮。 |
本品主要成分为奥氮平。 化学名称:2-甲基-4-(4-甲基-1-哌嗪基)-10H-噻吩并[2,3-6][1,5]苯并二嗪 分子式:C17H20N4S 分子量:31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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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溶液。 |
蓝色椭圆形薄膜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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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老年痴呆患者 1.1总死亡率 对包括本品在内的几个非典型抗精神病药进行的17项对照试验汇总分析结果显示,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组老年痴呆患者的死亡率较安慰剂组有所增加。在对此类人群用本品进行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本品组和安慰剂组患者的死亡率分别为4.0%和3.1%。死亡患者的平均年龄为86岁(范围在67~100岁之间)。 1.2与呋塞米合用 在对老年痴呆患者用本品进行的安慰剂对照研究中,利培酮与呋塞米合并用药患者的死亡率高于单独使用利培酮或呋塞米的患者,分别为7.3%(平均年龄89岁,范围75-97岁)、3.1%(平均年龄84岁,范围70-96岁)和4.1%(平均年龄80岁,范围67-90岁)。在4项临床试验中的2项观察到了合用呋塞米和本品的患者死亡率增加的现象。 尽管尚未找到明确的病理生理学机制来解释这一现象,并且患者的死亡原因也不相同,但对老年患者合并给利培酮和呋塞米时需谨慎评估风险利益。在服用利培酮并合用其它利尿剂的患者中,并未出现以上死亡率增加的现象。由于脱水是老年痴呆患者很重要的致死因素,所以应尽量避免脱水的发生。 2.脑血管意外(CAE) 在对老年痴呆患者(平均年龄85岁,范围73-97岁)进行的安慰剂对照研究中,观察到利培酮组包括死亡在内的脑血管方面不良事件(脑血管意外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的发生率较安慰剂组高。 3.对α受体的阻断活性 由于本品具有对α受体的阻断作用,可能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尤其是在治疗初期的剂量调整阶段。对于已知患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如心衰、心肌梗塞、传导异常、脱水、血容量降低或脑血管疾病)应慎用本品,剂量应按推荐剂量逐渐增加(见用法用量),如发生血压过低现象,应考虑减少剂量。 4.迟发性运动障碍/锥体外系症状(TD/EPS) 同其它所有具有多巴胺受体拮抗剂性质的药物相似,本品也可能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其特征为有节律的非自主运动,主要见于舌及面部。有报告表明,锥体外系症状的发生是迟发性运动障碍发展的风险因素,而与其它传统抗精神病药物相比,本品较少引起锥体外系症状,因此与传统抗精神病药物相比,本品引发迟发性运动障碍的风险较低。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的症状,应考虑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5.抗精神病药的恶性综合征(NMS) 已有报告指出,服用传统的抗精神病药可能会出现恶性综合征,其特征为高热、肌肉僵直、颤抖、意识障碍和血清肌酸磷酸激酶水平升高,还可能出现肌红蛋白尿症(横纹肌溶解症)和急性肾衰。此时应停用包括本品在内的所有抗精神病药物。 对于路易氏小体性痴呆或帕金森氏病患者,在处方抗精神病药(包括本品)时,应权衡利弊,这类药物可能增加恶性综合征的风险。同时以上人群对抗精神病药物的敏感度增加,除出现锥体外系症状外还会出现混乱、迟钝、体位不稳而经常跌倒。 6.高血糖 罕见高血糖及原有糖尿病加重的报告。糖尿病患者及糖尿病高危人群服用本品时应进行适当的临床监测。 7.QT间期 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物一样,对有心律失常病史、先天性QT间期延长综合征的患者给予本品,及与已知会延长QT间期的药物合用时,应谨慎。 8.其它 传统的抗精神病药会减低癫痫的发作阈值,故癫痫患者应慎用本品。 服用本品的患者应避免进食过多,因为本品可能引起体重增加。 对于老年患者、肝功能损害患者、肾功能损害患者或老年痴呆患者推荐的特殊剂量,参见[老年用药]和[用法用量]部分。 本品对需要警觉性的活动有所影响。因此,在了解到患者对本品的敏感性前,建议患者在治疗期间不应驾驶汽车或操作机器。 请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
罕有高血糖的报道,有糖尿病史的患者会罕见酮症酸中毒或昏迷,亦有数例死亡病例报道。某些病例报道有既往的体重增加,这可能是一种促发因素,建议对糖尿病人和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的人进行适当的临床监查。 突然停用奥氮平时,极少出现下列急性症状,诸如出汗、失眠、震颤、焦虑、恶心或呕吐等(<0.01%)。停用奥氮平时建议逐渐减量。 合并症:离体实验证明奥氮平具有抗胆碱能活性,但临床试验中发生的与抗胆碱作用相关的事件很低。然而,奥氮平治疗有合并疾病的患者的临床经验有限,建议奥氮平慎用于前列腺肥大或麻痹性肠梗阻以及相关病症的患者。 不推荐使用奥氮平治疗帕金森病及与多巴胺激动剂相关的精神病。在临床试验中,有报道这类患者服用奥氮平后帕金森症状恶化,或幻觉比安慰剂更为常见和频繁(参见不良反应),而奥氮平对于这些患者的精神病性症状的疗效与安慰剂相当。在这些试验中,要求患者使用最低起始有效剂量的抗帕金森药物(多巴胺激动剂)保持稳定状态,并且在整个试验过程中保持使用的抗帕金森药物种类和剂量的一致。奥氮平起始为2.5mg/日,并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最高调整到15mg/日。 奥氮平没有被批准用作治疗痴呆有关的精神病和/或行为紊乱,对这类特殊的患者也不推荐使用,因为有增加死亡率和脑血管事件的风险。在一项安慰剂对照的临床试验中(6-12周),受试者为患有痴呆的精神病和/或行为紊乱的老年人(平均年龄78岁)。和安慰剂比较,用奥氮平治疗的患者的死亡率有2倍的增加(分别为3.5%,1.5%)。但死亡发生率与奥氮平的剂量(平均日剂量为4.4mg)或治疗的周期无正相关性。导致死亡率升高的风险因素包括,年龄大于65岁,吞咽困难,镇静状态,营养不良和脱水,肺部疾病(如吸入或非吸入性肺炎),或同时服用苯二氮卓。然而,排除这些风险因素,使用奥氮平治疗的患者的死亡率依然高于服用安慰剂的患者。 在同一临床研究中,有报道脑血管不良事件(CVAE,即中风,瞬时的缺血发作),其中包括死亡病例。用奥氮平治疗的患者出现脑血管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为安慰剂的3倍(分别是1.3%,0.4%)。所有出现脑血管不良事件的用奥氮平和安慰剂治疗的患者均有已经存在的风险因素。与奥氮平治疗有关的CVAE的风险因素包括年龄大于75岁和血管/混合型痴呆。奥氮平的有效性在这些试验中没有证明。 在治疗精神病的过程中,患者临床状况的好转可能需要几天甚至几个星期。在此期间应密切监护患者。 乳糖:奥氮平片剂中含有乳糖。 患者服药期间常会出现短暂的无症状性的肝脏转氨酶ALT、AST升高,尤其是治疗早期。因此ALT和/或AST升高的患者、有肝功能损害症状或体征的患者、已表现出局限性肝脏功能减退的患者以及已使用潜在肝毒性药物治疗的患者应慎用奥氮平。治疗期间如出现ALT和/或AST升高,应注意观察并考虑酌减用药量。在业已诊断有肝炎的情况下,应该中断奥氮平治疗。上市后很少接到肝炎的报告,以及极少接到胆汁阻塞或混合性肝损伤的报告。 脂质改变:在安慰剂对照的临床试验中发现接受奥氮平治疗的患者发生不良的脂质改变(参见【不良反应】),建议进行适当的临床监测。 心血管死亡:在一项回顾性观察研究中,与未服用抗精神病药物的患者相比,使用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包括奥氮平)或典型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患者均存在推定心脏性猝死风险的升高,且均与剂量相关(后者风险几乎是未服用抗精神病药物患者的两倍)。在奥氮平的上市后报告中,心脏性猝死事件的报告非常罕见。 与其他神经阻滞剂类似,奥氮平慎用于白细胞和/或中性粒细胞计数减低的患者,服用已知能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患者,有药物所致的骨髓抑制/毒性作用病史的患者,合并疾病、放疗或化疗导致骨髓抑制的患者以及嗜酸细胞增多症或骨髓增生症的患者。32名有与氯氮平相关的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粒细胞缺乏病史的患者在奥氮平治疗后未发生中性粒细胞减低,奥氮平与丙戊酸钠合并使用时常见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有关合并使用锂盐和丙戊酸钠的资料有限。尚无奥氮平与卡马西平合并使用的临床资料,只进行过药代动力学研究。 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NMS):NMS是一种与抗精神病药物有关的潜在致死性的疾病。用奥氮平治疗的患者罕有NMS的报道。NMS的临床特征是高热、肌强直、意识改变和植物神经系统功能不稳定(脉搏和血压不规则、心动过速、大汗以及心脏节律紊乱)。附加症状还包括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横纹肌溶解)以及急性肾衰。如果患者的症状和体征提示NMS,或表现为不能解释的高热而不伴有NMS的其他临床特征,那么所有的抗精神病药物,包括奥氮平均应停用。 奥氮平慎用于有惊厥发作史和有惊厥阈值降低因素的患者。目前奥氮平引起惊厥的报道很少,这些病例绝大多数报告有惊厥史和惊厥危险因素。 迟发性运动障碍:在为期一年或更短的对照研究中,奥氮平治疗中发生的运动障碍较少,且有统计学显著性。但长期用药会使迟发性运动障碍的危险性增加。因此,若用奥氮平治疗的患者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的症状和体征,应考虑减少用药量或停药。停止治疗后这些症状可能会出现一过性恶化甚或加重。 考虑到奥氮平对中枢神经系统的基本作用,与其他中枢活性药物合用时或用于饮酒患者时应慎重。由于离体奥氮平表现出多巴胺拮抗作用,故可能拮抗直接或间接的多巴胺激动剂的作用。 奥氮平治疗老年患者的临床实验中,偶有体位性低血压的报道。与其他抗精神病药一样,用奥氮平治疗65岁以上的患者时建议定期监测患者的血压。 临床试验中,接受奥氮平治疗的患者出现有临床意义的QTc间期延长(基线QTcF500毫秒)并不常见(0.1%-1%),和安慰剂相比,没有统计学差异。但与其他抗精神病药一样,奥氮平与其他已知可以延长QTc间期的药物合用时要谨慎,尤其是在老年患者、先天性长QT综合征患者、充血性心脏衰竭患者、心肌肥厚、低钾血症或低镁血症的患者。 对奥氮平治疗与出现静脉栓塞之间的瞬时联系罕有报道(<0.01%),两者之间的联系尚未确认。然而,由于精神分裂症患者往往伴有后天静脉栓塞的风险,因此所有可能与静脉栓塞相关的风险因素(如对患者实施固定术)均应给予考虑,并采取预防措施。 由于奥氮平可能导致瞌睡,患者在操作危险性机械包括机动车时应格外小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