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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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mg(按吡格列酮计) |
5mg*6片(平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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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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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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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40269 |
国药准字H20083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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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非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NIDDM),盐酸吡格列酮可单独使用;当饮食控制、体育锻炼和单药治疗不能满意控制血糖时,它也可与磺脲、二甲双胍类或胰岛素合用。 |
本品适用于2岁-14岁儿童哮喘的预防和长期治疗,包括预防白天和夜间的哮喘症状,治疗对阿斯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以及预防运动诱发的支气管收缩。 本品适用于2岁-14岁儿童以减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引起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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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一次,最大推荐剂量一次服3片(45mg);服药与进食无关。 |
每日一次。哮喘病人应在睡前服用。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病人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在需要时间服药。 同时患有哮喘和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的病人应每晚用药一次。 6至14岁哮喘和/或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儿童患者:每日一次,每次5mg。 2至5岁哮喘和/或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儿童患者:每日一次,每次4mg。 一般建议 :以哮喘控制指标来评价治疗效果,本品的疗效在用药一天内即出现。本品可与食物同服或另服。应建议患者无论在哮喘控制还是恶化阶段都坚持服用。 对肾功能不全患者、轻至中度肝损害的患者及不同性别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本品与其它治疗哮喘药物的关系: 本品可加入患者现有的治疗方案中。 减少合并用药物的剂量 支气管扩张剂 :单用支气管扩张剂不能有效控制的哮喘患者,可在治疗方案中加入本品,一旦有临床治疗反应(一般出现在首剂用药后),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可将支气管扩张剂剂量减少。 吸入皮质类固醇 :对接受吸入皮质类固醇治疗的哮喘患者加用本品后,可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适当减少皮质类固醇的剂量。应在医疗监护下逐渐减量。某些患者可逐渐减量直至完全停用吸入皮质类固醇。但不应当用本品突然取代吸入皮质类固醇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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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主要有:①低血糖。②吡格列酮组贫血症发生率为1.%,安慰剂组为。与胰岛素联合用药,吡格列酮组与安慰剂组贫血症发生率均为1.6%。与磺酰脲类联合治疗,吡格列酮组贫血症发生率为.3%,安慰剂组为1.6%。与二甲双胍联合治疗,吡格列酮组贫血症发生率为1.2%,安慰剂组为。血红蛋白平均降低2%~4%。③浮肿。④可能引起血浆容积增加,终致前负荷诱导型心脏肥大。⑤ALT升高,吡格列酮组有.26%(4/1526)的患者、安慰剂组有.25(2/793)的患者ALT水平≥正常上限的3倍。偶尔出现肌酸激酶水平短暂升高。⑥未见致畸作用。 |
本品一般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轻微,通常不需要终止治疗。本品总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 6至14岁儿童哮喘患者: 已在大约475名6岁至14岁儿童患者中进行了临床研究,评价了本品的使用情况。总体上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与成人相似,并与安慰剂接近。在一项安慰剂对照的8周临床试验中,本品治疗组中?1%的患者出现的唯一比安慰剂组高且与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是头痛。但头痛发生率在两组间无显著差异。 在评价对生长速度的影响的临床试验中,本品所表现出儿童用药的安全性特征与以前的描述一致。 累积已有263名6岁至14岁儿童患者使用本品治疗至少3个月,164名患者治疗6个月或更长。随着使用本品治疗时间的延长,不良事件发生的情况无改变。 2至5岁儿童哮喘患者: 已在大约573名2岁至5岁儿童患者中评价了本品使用情况。在一项安慰剂对照的12周临床试验中,本品治疗组中?1%的患者出现的唯一比安慰剂组高且与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是口渴。但口渴的发生率在两组间无显著差异。 累积已有426名2岁至5岁儿童患者使用本品治疗至少3个月,230名患者治疗6个月或更长,63名患者用药12个月或更长。随着使用本品治疗时间的延长,不良事件发生的情况无改变。 2至14岁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儿童患者: 在一项为期2周的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已在280名2至14岁季节性过敏性鼻炎患者中评价了本品的安全性情况。每天晚间服用本品一次的安全性情况与安慰剂组类似。在这项研究中,本品治疗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1%,且未发现有与药物相关,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的不良反应。 临床实践的合并分析: 使用有效的自杀行为评估方法对41项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35项研究针对15岁及以上患者,6项研究针对6~14岁儿童患者)进行了合并分析。在9929例服用本品的患者和7780例服用安慰剂的患者中,一例有自杀意见的患者服用了本品。任何一组均未出现完成自杀,自杀企图或针对自杀行为的预备行动。 针对46项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35项研究针对15岁及以上的患者,11项研究针对3个月至14岁的儿童患者)进行了独立的合并分析,评估行为相关性不良事件。在11673例服用本品的患者和8827例服用安慰剂的患者中,行为相关性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分别为2.73%和2.27%,比比值比为1.12(95%CI[0.93:1.36])。 这些合并分析中包含的临床试验没有特定设计自杀率或行为相关性不良事件的检查。 上市后的经验: 本品上市使用后有以下不良反应报告: 感染和传染:上呼吸道感染。 血液和淋巴系统紊乱:出血倾向增加。 免疫系统紊乱:包括过敏反应的超敏反应、罕见的肝脏嗜酸性粒细胞的浸润。 精神系统紊乱:包括攻击性行为或敌对性的兴奋、焦虑、抑郁、方向知觉丧失、夜梦异常、幻觉、失眠、易激惹、烦躁不安、梦游、自杀的想法和行为(自杀)、震颤。 神经系统紊乱:眩晕、嗜睡、感觉异常/触觉减退及罕见的癫痫发作。 心脏紊乱:心悸。 呼吸、胸腔和纵膈系统紊乱、鼻衄。 胃肠道紊乱:ALT和AST升高、非常罕见的肝炎(包括胆汁淤积性、肝细胞和混合型肝损害)。 皮肤和皮下组织紊乱:血管性水肿、挫伤、结节性红斑、瘙痒、皮疹、荨麻疹。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紊乱:关节痛、包括肌肉筋挛的肌痛。 其他紊乱和给药部位情况:衰弱/疲劳,水肿,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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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制剂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中的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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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吡格列酮,其化学名为(±)5-[4-[2-(5-乙基-2-吡啶)乙氧基]苯甲基]-2,4-噻唑烷二酮盐酸盐。 |
本品活性成份为孟鲁司特钠,[R-(E)]-1-[[[1-[3-[2-[7-氯-2-喹琳)乙烯基]苯基-3-[2-(1-羟基-1-甲基乙基)苯基]丙基]硫]甲基]环丙烷乙酸钠 分子式:C35H35CINNaO3S 分子量:6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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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带有刻痕白色或淡黄色片。 |
本品为粉红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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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①本品只有在胰岛素存在情况下才发挥抗高血糖的作用,因此,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或糖尿病酮酸中毒的患者。 ②对有胰岛素抵抗的绝经前停止排卵的患者,用噻唑烷二酮类包括吡格列酮治疗,可导致重新排卵。 |
口服本品治疗急性哮喘发作的疗效尚未确定。因此,不应用于治疗急性哮喘发作。虽然在医师的指导下可逐渐减少合并使用的吸入糖皮质激素剂量,但不应用本品突 然替代吸入或口服糖皮质激素。服用本品的患者有精神神经事件的报道(见不良反应)。由于其他因素也可能导致这些事件,因此不能确认是否与本品相关。医生应 与患者和/或护理人员探讨这些不良事件。患者和/或护理人员应被告知,如果发生这些情况,应通知医生。接受包括白三烯受体拮抗剂在内的抗哮喘药物治疗的患 者,在减少全身糖皮质激素剂量时,极少病例发生以下一项或多项情况: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血管性皮疹、肺部症状恶化、心脏并发症和/或神经病变(有时诊断 为Chcrg-Strauss综合征——一种全身性嗜酸细胞性血管炎)。虽然尚未确定这些情况与白三烯受体拮抗剂的因果关系,但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减少 全身糖皮质激素剂量时,建议应加以注意并作适当的临床监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