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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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40mg(以泮托拉唑计) |
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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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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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材(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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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60486 |
国药准字H20090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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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十二指肠溃疡 胃溃疡 中、重度反流性食管炎 与下述药物配伍用能够根除幽门螺杆菌感染: 克拉霉素和阿莫西林,或 克拉霉素和甲硝唑,或 阿莫西林和甲硝唑 (详见用药方法)以减少该微生物感染所致的十二指肠溃疡与胃溃疡的复发。 |
本品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氏综合征(胃泌素瘤),辅助用于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根除幽门螺旋杆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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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若无医师特殊处方,应按下述方法服用,请遵守这些方法,否则可能疗效不佳。对伴有幽门螺杆菌感染的十二指肠溃疡或胃溃疡须用联合疗法根除感染。泮托 拉唑与抗菌药物的联合使用可采取下述任何一种方案: a.1片泮托拉唑肠溶片*2次/日+1000mg 阿莫西林*2次/日+500mg 克拉霉素*2次/日 b.1片泮托拉唑肠溶片*2次/日+500mg甲硝唑*2次/日+ 500mg克拉霉素*2次/日 c.1片泮托拉唑肠溶片*2次/日+1000mg阿莫西林*2次/日+500mg甲硝唑*2次/日 在联合疗法中,有甲硝唑的方案仅在其他方案不能根除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情况下方予使用。 若患者无联合疗法的指征,如检查幽门螺杆菌阴性,泮托拉唑可按下述剂量单独使用,除非另有医师处方: 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和反流性食管炎患者一般每日服用1片泮托拉唑肠溶片。个别病例,特别是在其它治疗方法无效的情况下,可将剂量加倍(即每日片泮托拉唑肠溶片)。 注意:肾功能受损和老年患者每日泮托拉唑的剂量一般不应超过40mg,但有些情况例外,即为根除幽门螺杆菌感染而使用连个疗法时,老年患者在1周治疗中也使用常规剂量(40mg*2次/日)的泮托拉唑。 严重肝功能受损的患者剂量应减少至隔日1片(40mg泮托拉唑肠溶片) 服药方式与疗程:本品不能咀嚼或咬碎,应在早餐前1小时配水完整服用。为根除幽门螺杆菌感染而使用联合疗法时,每日第2次服药应在晚餐前进行。联合疗法一般持续7天,此后如症状持续存在,需继续服用泮托拉唑以保证溃疡的完全愈合,用药应遵守治疗胃、十二指肠溃疡的推荐剂量。 通常十二指肠溃疡在2周内愈合,如果2周的疗程不够,可继续延长治疗2周。 胃溃疡和反流性食管炎需要治疗4周。如果疗程不够,可继续延长治疗4周。 由于长期用药的经验有限,疗程不宜超过8周。 |
1、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卓-艾氏综合征:通常,成人每次口服本品10mg,每日1次;根据病情也可每次口服20mg,每日1次。在一般情况下,胃溃疡和吻合口溃疡的疗程不超过8周,十二指肠溃疡的疗程不超过6周。 2、反流性食管炎:通常,成人每次口服本品10mg,每日1次。根据病情也可每次口服20mg,每日1次。在一般情况下,反流性食管炎的疗程不超过8周。对于持续发作和复发性反流性食管炎的维持治疗,每次口服本品10mg,每日1次。 3、辅助用于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根除幽门螺旋杆菌:通常,成人每次同时口服本品10mg、阿莫西林750mg、克拉霉素200mg,每日2次连续服用7日。克拉霉素剂量可按需要适当增加,最高剂量为每次400mg,每日2次。注意对于病情严重及复发性、顽固性病例,建议每次口服本品20mg,每日1次(复发性反流性食管炎的维持治疗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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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消化系统 常见(≥1%~<10%)上腹痛腹泻便秘或腹胀不常见(≥0.1%~<1%)恶心。 2.全身系统和注射部位 罕见(<0.01%)周围性水肿在治疗结束时消失。 3.肝胆系统 罕见(<0.01%)出现黄疸的严重肝细胞损害伴或不伴肝衰竭。 4.免疫系统 罕见(<0.01%)过敏性反应如过敏性休克。 5.测定值 罕见(<0.01%)肝酶测定值增加(转氨酶&#436;-GT)甘油三酯水平增高发热治疗结束时恢复正常。 6.骨骼肌肉系统结缔组织 罕见(<0.01%)肌痛在治疗结束时消失。 7.神经系统 常见(≥1%~<10%)头痛不常见(≥0.1%~<1%)头晕或视力障碍(视力模糊)。 8.精神系统 罕见(<0.01%)抑郁在治疗结束时消失。 9.肾和泌尿系统 罕见(<0.01%)间质性肾炎。 10.皮肤及皮下组织 不常见(≥0.1%~<1%)过敏反应如瘙痒皮疹罕见(<0.01%)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严重的皮肤反应如Stevens J |
1、休克及类过敏反应:本品可能会引起休克(发病率不明)或类过敏反应(发病率不明)。因此治疗期间应密切观察患者,一旦出现此异常状况,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理。 2、低钠血症:本品可能引起低钠血症(发病率不明)。一旦出现此异常状况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理。 3、暴发型肝炎、肝功能障碍及黄疸:本品可能引起暴发型肝炎(发病率不明)、肝功能障碍(0.1%-5%)、黄疸(发病率不明)。因此一旦出现此异常状况,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理。 4、间质性肺炎:本品可能引起间质性肺炎(<0.1%)。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及异常呼吸音(爆裂音),应立即进行胸部X射线或其他检查,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理,例如给予甾类皮质激素进行治疗。 5、中毒性表皮溶解坏死,皮肤粘膜眼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及多形性红斑:本品可能引起皮肤病,例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发病率不明)及多形性红斑(发病率不明)。治疗期间应密切观察患者,一旦出现此异常状况,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理。 6、急性肾功能衰竭,间质性肾炎:本品可能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发病率不明)及间质性肾炎(发病率不明)。应注意进行患者肾功能检查(如血尿素氮、肌酐等)。一旦出现此异常状况,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理。 7、全血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及溶血性贫血:本品可能引起全血细胞减少(发病率不明)、粒细胞缺乏症(发病率不明)、血小板减少(0.1%-5%)以及溶血性贫血(发病率不明)。因此一旦出现此异常状况,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理。 8、横纹肌溶解症:本品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发病率不明),并出现肌痛、无力感、血液或尿液中肌酸磷酸激酶、肌红蛋白的含量升高。一旦出现此异常状况,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理。 9、视力障碍:本品可能引起视力障碍。旦出现此异常状况,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理。 10、血管性水肿,支气管痉挛:本品可能引起血管性水肿,支气管痉挛。一旦出现此异常状况,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理。 11、意识错乱:本品可能引起谵妄、行为异常、定向障碍、幻觉、焦虑、易激惹和有攻击性等。一旦出现此异常状况,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理。 12、其他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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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本品不能用于已知对该药的某种成份过敏的患者。在根除幽门螺杆菌感染的联合疗法中,有中、重度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禁用本品,因为目前尚缺乏联合疗法对这类患者疗效及安全性的临床经验。 |
1、对本品任何成分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 2、正在服用硫酸阿扎那韦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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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泮托拉唑钠(Pantoprazole)倍半水合钠盐。 化学名称:5-二氟甲氧基-2-[(3,4-二甲氧基-2-吡啶甲基)亚硫酰]-1氢苯并咪唑钠倍半水合物 分子式:C16H14F2NaO4S*1.5H2O 分子量:432.4 |
本品主要成分为雷贝拉唑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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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色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肠溶衣片,去包衣后显白色至淡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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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当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时,每种药物的用药原则均应予以遵守。遇有严重肝功能障碍(肝衰竭)的患者,应定期监测肝脏酶谱的变化,若其测定值增加,必须停止用药。不要使用过期的泮托拉唑。药品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
1、本品为肠溶衣片,患者注意在服用时不能咀嚼或压碎,应整片吞服。 2、服用本品时有可能掩盖由胃癌引起的症状,故应在确诊为非恶性肿瘤的前提下开始服用本品。 3、对有药物过敏病史、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有肝硬化患者服药后出现肝性脑病的报告)及老年患者应慎重使用本品。 4、使用本品治疗时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并将用药量控制在治疗所需的最低剂量。由于本品尚无充分的长期使用经验,故不宜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的维持治疗。 5、对于反流性食管炎的维持治疔,只适用于复发性和顽固性病例,对无需进行维持治疗的患者应避免使用。当患者饮食和饮酒的生活方式得到改善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没有复发时,应停止用药。在维持治疗期间,建议讲切监测例如定期的内窥镜检查。 6、本品在原产国日本尚缺乏对反流性食管康复维待治的长期安全性研究资料(在日本无6个月以上用药经验,但在其他国家有年以上的用药经验)。 7、当本品辅助用于胃溃疡或长指肠微疡患者根除难螺旋菌,对于阿莫西林和克拉霉素的药品说明书中所标示的禁忌、慎重用药、严重的不良反应及其他注意事项,应再次进行检查。 8、关于13C尿素呼吸试验的过意事:服用质子泵抑制剂(例如雷贝拉唑钠)以及抗生素(例如阿莫西林和克拉霉素)期间或用停用后的短时间,13C尿素呼吸试验可能显示假阴性结果。因此,应在停止服用述药物4周以后,再进行13C尿素呼吸试验检测幽门螺旋杆菌的根除效果。 9、据报道,长期使用本品可导致良性胃息肉。 10、大鼠口服给药25mg/kg/日或更大剂量,可观察到甲状腺重量增加及血液中甲状腺素水平升高。临床使用本品期间应注意监测甲状腺功能。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在判断其治疗的益处明显大于风险的前提下方可用药。 (2)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本品。必须用药时,应停止哺乳。 12、儿童用药:本品尚缺乏儿童临床用药经验和安全性研究资料,不推荐使用。 13、老年用药:老年人应慎重使用本品。本品主要在肝脏代谢,而一般情况下老年人的肝功能有所降低,更可能引起不良反应。因此,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采取暂时停药/增加停药间期并进行监测等措施。 14、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