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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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mg(相当于1IU,以高血糖素计) |
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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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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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70020 |
国药准字J20180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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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胰高血糖素刺激c-肽试验用于评估糖尿病患者胰岛b细胞的功能。 用于处理糖尿病患者发生的低血糖反应。 进行胃肠道检查时用于暂时抑制胃肠道蠕动。 |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 2.用于治疗成人静脉血栓形成(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肺栓塞(PE)的风险。 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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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b细胞分泌能力的评估患者空腹时静脉注射胰高血糖素1毫克,注射前和注身后6分钟测定血浆c-肽水平。如空腹血糖浓度低于7mmol/L,则试验结果难以评估。 |
利伐沙班给药方式: 口服。 利伐沙班10mg可与食物同服,也可以单独服用。 利伐沙班15mg或20mg片剂应与食物同服。 预防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的静脉血栓形成 推荐剂量为口服利伐沙班10 mg,每日1次。如伤口已止血,首次用药时间应在手术后6~10小时之间。 对于接受髋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治疗疗程为35天。 对于接受膝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治疗疗程为12天。 如果发生漏服,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并于次日继续每日服药一次。 治疗DVT,降低急性DVT复发和PE的风险 急性DVT的初始治疗推荐剂量是前三周15mg每日两次,之后维持治疗及降低DVT复发PE风险的剂量是20mg每日一次,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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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不常收到不良反应的报告,但可能发生的比报告的要多。常见的不良反应是恶心和呕吐,特别是剂量超过1毫克或注射太快(少于1分钟)时,恶心和呕吐在注射诺和生2—3小时后也可能发生。继发的低血糖偶有发生。在临床试验中,恶心的发生率小于1/10,低血糖或呕吐的发生率小于1/100。 2、罕见报道的不良反应(小于1/1,000):可能会出现短时间心跳减慢。可能出现腹痛,特别是剂量超过1毫克或注射太快(少于1分钟)时。 3、非常罕见报道的不良反应(小于1/10,000):可能会出现短时间心跳加速或血压升高。当诺和生作为诊断程序前用药时,曾有注射后2小时发生低血压的报道。少数患者可能会对诺和生过敏。极个别的患者曾发生低血糖昏迷。文献中曾有皮肤损害或皮疹的报道,与连续使用高剂量的诺和生相关。若出现任何不良反应,包括未包含在本说明书中的不良反应,请告知医生或药剂师。 |
以下不良反应同时在本说明书的其他章节讨论:在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提前停药后卒中风险升高 在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提前停药后卒中风险升高(参见[警示语]及[注意事项]) ·出血风险(参见[注意事项]) ·脊柱/硬膜外外血肿(参见[警示语]及注意事项]) 临床试验 由于临床试验实施的条件不同,在一种药物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与在另一种药物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发生率直接对比,且可能无法反映临床实践中观察到的发生率。 在针对已获批的适应症的临床开发期间,有16326名患者使用利伐沙班。包括7111名接受利伐沙班15mg或20mg口 服,每日一次治疗,平均持续1外月(5558名持续12个月以及2512名持续24个月)以降低非瓣膜性房颤卒中及全身性栓塞风险的患者(ROCKET AF) ; 4728名接受利伐沙班15mg口服,每日两次,持续三周,之后20mg口服,每日一次 (EINSTEIN DVT、EINSTEIN PE)或接受20mg 口服,每日一次(EINSTEIN Extension研究)以治方DVT、PE,并降低 DVT复发和PE风险的患者;4487名接受利伐沙班10mg口服,每日一次治疗以预防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后DVT的患 者(RECORD 1-3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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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胰高血糖素或针剂中其它成分过敏者,或有肾上腺肿瘤者,禁用诺和生。 妊娠及哺乳 诺和生不会通过人体的胎盘屏障,可以治疗妊娠期间出现的低血糖反应。 哺乳期间用诺和生治疗低血糖,不会危害婴儿。 |
1.对利伐沙班或片剂中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2.有临床明显活动性出血的患者。 3.具有大出血显著风险的病灶或病情,例如目前或近期患有胃肠道溃疡,存在出血风险较高的恶性肿瘤,近期发生脑部或脊椎损伤,近期接受脑部、脊椎或眼科手术,近期发生颅内出血,已知或疑似的食管静脉曲张,动静脉畸形,血管动脉瘤或重大脊椎内细内血管畸形。 4.除了从其他治疗转换为利伐沙班或从利伐沙班转换为其他治疗的情况,或给予维持中心静脉或动脉导管所需的普通肝素(UFH)剂量之外,禁用任何其他抗凝剂的伴随治疗,例如UFH、低分子肝素(依诺肝素、达肝素等)、肝素衍生物(磺达肝癸钠等)、口服抗凝剂(华法林、阿哌沙班、达比加群等)。 5.伴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包括达到Child Pugh B和C级的肝硬化患者。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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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每毫升中的活性成份 生物合成胰高血糖素(为盐酸盐)1mg(相当于1IU)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伐沙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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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冻干粉末。 |
本品为红色薄膜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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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当肝糖元存在时,高血糖素可治疗低血糖。若为空腹、肾上腺素水平低下、慢性低血糖、或饮酒过多而致的低血糖,则高血糖素作用可很小或无效。因为高血糖素会减少糖元的储备量,因此在治疗起作用后或诊断结束后应尽快口服糖,以预防低血糖的发生。 2、应牢记高血糖素与胰岛素作用相反。糖尿病患者或有心脏病的老年人,在内窥镜和造影中若使用高血糖素应格外小心。患有释放高血糖素和胰岛素的肿瘤的病人,应极为慎用高血糖素。 3、有文献报道的病例表明连续使用高剂量的本品可能引起或诱发皮疹或皮肤损害。 4、如果溶液呈现凝胶状或出现了不溶解的粉末,请勿使用。 5、药瓶上有一保护性的、带色标的防撬塑料帽。必须先将此帽开启,方可抽取注射用水和溶解高血糖素粉末。若此帽已松动或丢失,请退回药房。 6、警告:避免儿童触及。 |
推荐在整个抗凝治疗过程中密切观察。 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时间风险升高 在无充分的替代抗凝治疗的情况下,提前停用任何口服抗凝剂包括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事件风险升高。临床试 验中,在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从利伐沙班转换为华法林期间,观察到卒中发生率的升高。如果因病理性出血或已完成治 疗之外的原因而必须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则考虑给予另一种抗凝剂。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