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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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ml:300单位(笔芯) |
10mg*5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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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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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S20140043 |
国药准字J20180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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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糖尿病。 |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 2.用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肺栓塞(PE)的风险。 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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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是可溶性的基础胰岛素类似物,其作用平缓且效果可以预见,作用持续时间长。 与其他胰岛素制剂相比,地特胰岛素治疗引起的体重增加较少。 与其他胰岛素相比较,本品引起夜间低血糖的风险较低,因而可以进行更为积极的剂量调整以实现血糖达标。 以空腹血糖作为评价指标,地特胰岛素较人NPH胰岛素可以更好地控制血糖。 与口服降糖药联合è疗时,推荐地特胰岛素的初始è疗方案为每日一次给药,起始剂量为10U或0.1-0.2U/kg。 地特胰岛素的剂量应根据病情进行个体化的调整。 当地特胰岛素作为基础-餐时胰岛素给药方案的一部分时,应根据患者的病情,每日注射一次或两次。 本品用量因人而异。应由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每日注射一次或者两次。 对于为达到最佳的血糖控制而每日?射两次的患者,晚间注射可在晚餐时、睡前或者早晨注射12小时后进行。 由其他胰岛素转用本品: 由中效或者长效胰岛素?用本品的患者,可能需要调整?射剂量和注射时间。 和所有的胰岛素一样,在转用本品期间和在本品开始治疗的几周内,建议密切监测血糖水平。 本品和抗糖尿病药物同时使用时,可能需要调整同时使用的短效胰岛素的剂量和?射时间,或者口服降糖药的剂量。 本品和所有的胰岛素一样,对于老年患者和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应该密切监测血糖水平,并根据每个患者的不同病情调整剂量。 如果患者体力活动?加、日常饮食改变或者在伴发疾病期间,也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本品经皮下注射,皮下注射部位可选择大腿、腹壁或者上臂。应在同一注射区域内轮换注射点。 |
1、推荐剂量为口服利伐沙班10mg,每日1次。如伤口已止血,首次用药时间应于手术后6-10小时之间进行。治疗疗程长短依据每个患者发生静脉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而定,即由患者所接受的骨科手术类型而定。 2、对于接受髋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一个治疗疗程为服药5周。对于接受膝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一个治疗疗程为服药2周。如果发生漏服1次用药,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并于次日继续每天服药1次。患者可以在进餐时服用利伐沙班,也可以单独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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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患者使用本品时发生的不良反应主要与剂量相关,且与胰岛素药理学作用有关。低血糖是常见的不良反应。如果胰岛素使用剂量远高于需要量,就可能发生低血糖。临床研究表明,大约有6%的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疗时会发生重度低血糖(指需要他人协助处理的低血糖)。重度低血糖可能导致意识丧失和/或惊厥以及暂时性或永久性脑功能损害甚至死亡。 与人胰岛素相比,地特胰岛素治疗过程中的注射部位反应发生频率更高。这些反应包括?射部位发红,炎症,淤血,肿胀和瘙痒。上述反应多为轻微和一过性的,通常在继续治疗几天至几周内消失。 据估计,大约有12%的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疗时会发生不良反应。 总结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的发生频率,经过总体判断认为和本品相关的不良反应如下: 代谢和营养失调 常见不良反应(大于1/100,小于1/10) 低血糖: 低血糖症状通常会突然发生,表现为出冷汗、皮肤苍白发冷、疲乏、神经紧é或震颤、焦虑、异常疲倦或衰弱、意识模糊、难以集中注意力、嗜睡、过度饥饿、视觉异常、头痛、恶心和心悸。重度低血糖可导致意识丧失和/或惊厥及暂时性或永久性脑功能损害甚致死亡。 全身不适和?射部位异常 常见不良反应(大于1/100,小于1/10) 注射部位反应: 在胰岛素治疗期间,可能会发生注射部位局部的过敏反应(如:红、肿和瘙痒)。上述反应通常为一过性的,在继续治疗的过程中会消失。 少见不良反应(大于1/1,000,小于1/100) 脂肪代谢障碍: 注射部位可能会发生脂肪代谢障碍。通常是由于未在注射区域轮换注射点所致。 水肿: 胰岛素治疗的初期会出现水肿现象。这种现象通常为一过性的。 免疫系统失调 少见不良反应(大于1/1,000,小于1/100) 过敏反应,潜在的过敏反应,荨麻疹,皮疹, 出疹。 这些症状可能是由于全身性过敏反应所致。全身性过敏反应的其他症状可能包括瘙痒、出汗、胃肠道不适、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心悸与血压下降。全身性过敏反应有可能危及生命(超敏反应)。 视觉异常 少见不良反应(大于1/1,000,小于1/100) 屈光不正: 胰岛素治疗的初始阶段,可能会出现屈光不正。这种现象通常为一过性的。 糖尿病视网膜病变: 长期血糖水平控制良好可以降低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风险。 然而因强化胰岛素治疗而突然改善血糖水平控制可能会发生糖尿病视网膜病的暂时恶化。 神经系统异常 罕见不良反应(大于1/10,000,小于1/1,000) 周围神经系统病变: 快速改善血糖水平控制可能发生急性痛性神经病变,这种症状通常是可逆的。 |
在三项Ⅲ期研究中评价了利伐沙班10 mg的安全性,这三项研究中接受下肢骨科大手术(全髋关节置换术或全膝关节置换术)的患者共有4571例接受了最长39天的利伐沙班治疗。 接受治疗的患者中,共计约14%发生了不良反应。分别有大约3.3%和1%的患者发生了出血和贫血。其它常见不良反应包括恶心、GGT升高和转氨酶升高。应该在手术背景下对不良反应做出解释。 由于其药理学作用方式,利伐沙班可能会引起一些组织或器官的隐性或显性出血风险升高,可能导致出血后贫血。由于出血部位、程度或范围不同,出血的体征、症状和严重程度(包括可能的致死性结果)将有所差异。出血风险在特定患者群中可能升高,例如没有控制的重度动脉高血压患者和/或合并使用其它影响止血作用的药物的患者。 出血性并发症可能表现为虚弱、无力、苍白、头晕、头痛或原因不明的肿胀。因此,在评估使用抗凝药的患者时,应考虑出血可能性。 下面的表1中依照系统器官分类(MedDRA)和发生频率列出了三项Ⅲ期研究的不良反应。频率定义如下: 常见:≥1/100至<1/10 少见:≥1/1,000至<1/100 罕见:≥1/10,000至<1/1,000 未知:无法根据现有数据做出估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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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以下患者禁用:对地特胰岛素或者本品中任何其他成份过敏者。 |
利伐沙班禁用于下述患者: 1、对利伐沙班或片剂中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2、有临床明显活动性出血的患者。 3、具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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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地特胰岛素 (通过基因重组技术,利用酵母生产的)。1单位(U)相当于0.142mg不含盐的无水地特胰岛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伐沙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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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红色薄膜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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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注射剂量不足或治疗中断时,可能导致高血糖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特别是在1型糖尿病患者中易发生)。通常在几小时到几天内高血糖的首发症状逐渐出现。症状包括口渴、尿频、恶心、呕吐、嗜睡、皮肤干红、口干、食欲不振和呼气中有丙酮气味。在1型糖尿病患者中,出现高血糖事件若不予以治疗,最终可能导致有潜在致死性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如果胰岛素的用量远高于胰岛素的需要量时可能出现低血糖。漏餐或进行无计划、高强度的体力活动, 可导致低血糖。 血糖控制有显著改善的患者(如接受胰岛素强化治疗的患者),其低血糖的先兆症状会有所改变,应提醒患者注意。对于病程长的糖尿病患者,常见的低血糖的先兆症状可能会消失。 伴有其他疾病,特别是感染和发热,通常患者的胰岛素需要量会增加。 患者换用不同品牌或类型的胰岛素制剂,必须在严格的医疗监控下进行。以下方面的变化均可能导致患者所需剂量改变:胰岛素规格、品牌(生产商)、类型、种类(动物、人胰岛素或人胰岛素类似物)和/或生产工艺(基因重组或动物胰岛素)。患者从其日常使用的胰岛素转用本品时,可能需要调整剂量。剂量调整可能在首次注射或开始治疗的几周或几个月内进行。 和所有的胰岛素治疗一样,使用本品可能会发生注射部位的反应,包括疼痛,瘙痒,荨麻疹,肿胀和炎症。 在指定注射区域连续轮换注射点有助于减少或避免这些反应。这些反应通常在几天或几星期内消失。在罕见情况下,注射部位反应可能需要停止注射地特胰岛素。 由于可能导致重度低血糖,本品绝不能静脉注射。 与皮下注射相比较,肌肉注射吸收更快,吸收量更大。 如果本品与其他胰岛素制剂混合使用,其中之一或者两者的作用特性将会改变。与单独注射相比较,本品与快速起效的胰岛素类似物(如门冬胰岛素)同时使用,其最大作用将会降低和延迟。 本品不能用于胰岛素泵。 运动员慎用。 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 低血糖可能会降低患者的注意力和反应能力。在这些能力异常重要的情况下(如在驾驶汽车和操作机械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风险。 应特别提醒患者注意避免在驾驶时出现低血糖,尤其是低血糖先兆症状不明显或缺乏或既往经常发生低血糖的患者。在上述情况下,应首先考虑患者能否安全操作。 |
1、出血风险:如下详述,一些亚群的患者的出血风险较高。治疗开始后,要对这些患者实施密切监测,观察是否有出血并发症征象。这可以通过定期对患者进行体格检查,对外科伤口引流液进行密切观察以及定期测定血红蛋白来实现。对于任何不明原因的血红蛋白或血压降低都应寻找出血部位。 2、肾损害:在重度肾损害(肌酐清除率<30mL/min)患者中,利伐沙班的血药浓度可能显著升高,进而导致出血风险升高。不建议将利伐沙班用于肌酐清除率<15mL/min的患者。肌酐清除率为15-29mL/min的患者应慎用利伐沙班。当合并使用可以升高利伐沙班血药浓度的其它药物时,中度肾损害(肌酐清除率30-49mL/min)患者应该慎用利伐沙班。 3、肝损害:在中度肝损害(Child Pugh B类)的肝硬化患者中,利伐沙班血药浓度可能显著升高,进而导致出血风险升高。利伐沙班禁用于伴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对于中度肝损害(Child Pugh B类)的肝硬化患者,如果不伴有凝血异常,可以谨慎使用利伐沙班。 4、与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在吡咯-抗真菌剂(例如酮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和泊沙康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