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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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单位/毫升,3毫升/支(特充)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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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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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一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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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40140 |
国药准字H41020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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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糖尿病。 |
(1)复杂部分性发作(亦称精神运动性发作或颞叶癫痫)、全身强直-阵孪性发作、上述两种混合性发作或其他部分性或全身性发作;对典型或不典型失神发作、肌阵孪或失神张力发作无效 (2)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 (3)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 (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癫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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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的用量因人而异,应由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来决定。本品比双时相(预混)人胰岛素起效更快,所以一般须紧邻餐前注射。必要时,可在餐后立即给药。 胰岛素需求量通常为每天每公斤体重0.5-1.0单位,可全部或部分来自本品。对有胰岛素抵抗的患者(如:肥胖原因),其每日需要量会更高;对仍有残余内源性胰岛素分泌的患者,其每日需要量可更少。 对糖尿病患者进行良好的代谢控制,可以延缓糖尿病晚期并发症的发生和进展。因此,建议加强代谢控制,包括血糖水平监测。 当患者增加体力活动或改变日常饮食时,需调整胰岛素剂量。餐后立即运动会增加低血糖反应的危险。 本品经皮下注射,部位可选择大腿或腹壁。如方便,也可选择臀部或三角肌区域。注射点应在同一注射区域内轮换。象所有胰岛素一样,剂量、注射点、血流、温度及运动量均会影响其作用时间。关于不同注射点对本品吸收的影响尚未研究。 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时,通常患者对胰岛素的需要量会减少。 本品绝不能经静脉给药。 本品使用注意事项 如果本品在手掌间滚搓或上下摇动后不呈均匀的白色雾状混悬液,请勿使用。如果笔芯内出现块状物或有固体白色颗粒粘在笔芯底部或瓶壁,呈霜冻状,也不要使用。 为防止交叉感染,本品仅供一人专用。 每次注射后都卸下针头,否则当温度变化时就会有药液从针头漏出,胰岛素浓度会因此改变。 本品不可重新灌装使用。 本品不可用于胰岛素泵。 |
成人常用量 1. 抗惊厥,开始一次0.1g,一日2~3次;第二日后每日增加0.1g,直到出现疗效为止;维持量根据调整至最低有效量,分次服用;注意个体化,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 2. 镇痛,开始一次0.1g,一日2次;第二日后每隔一日增加0.1~0.2g,直到疼痛缓解,维持量每日0.4~0.8g,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 3. 尿崩症,单用时一日0.3~0.6g,如与其他抗利尿药合用,每日0.2~0.4g,分3次服用。 4. 抗燥狂或抗精神病,开始每日0.2~0.4g,每周逐渐增加至最大量1.6g,分3~4次服用。每日限量,12~15 岁,不超过1g;15岁以上不超过1.2g;有少数用至1.6g。通常成人限量为1.2g,12~15岁每日不超过1g,少数人需用至1.6g。作止痛用每日不超过1.2g。小儿常用量 抗惊厥,6岁以前开始每日按体重5mg/kg,每5~7日增加一次用量,达每日10 mg/kg,必要时增至20 mg/kg,维持量调整到维持血药浓度8~12 μg/kg,一般为按体重10~20 mg/kg,约0.25~0.3g,不超过0.4g;6~12岁儿童第一日0.05 g ~0.1g,服2次,隔周增加0.1g至出现疗效;维持量调整到最小有效量,一般为每日0.4~0.8g,不超过1g,分3~4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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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患者用胰岛素治疗发生的不良反应中,低血糖反应比较常见。低血糖症状常突然发生,其症状包括出冷汗、皮肤苍白发冷、疲乏、神经紧张或震颤、焦虑、不同寻常的疲倦或衰弱、情绪紊乱、注意力不集中、嗜睡、过度饥饿、视觉异常、头痛、恶心和心悸。严重的低血糖反应可导致意识丧失和/或惊厥和暂时性或永久性脑功能损害甚至死亡。 胰岛素治疗的初期可能会出现水肿现象和屈光不正,但这些现象多为一过性的。 胰岛素治疗时,可能会发生注射点局部的过敏反应(如红、肿和瘙痒)。上述反应通常为暂时性的,在继续治疗的过程中会自行消失。 全身性过敏反应的发生很罕见,有可能危及生命。 如果未在注射区域内适当轮换注射点,注射部位有可能发生脂肪萎缩。 |
1. 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中枢神经系统的反应,表现为视力模糊、复视、眼球震颤。 2.因刺激抗利尿激素分泌引起水的潴留和低钠血症(或水中毒),发生率约 10~15%。 3.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变态反应,Stevens-Johnson 综合症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皮疹、荨麻疹、瘙痒;儿童行为障碍,严重腹泻,红斑狼疮样综合症(荨麻疹、瘙痒、皮疹、发热、咽喉痛、骨或关节痛、乏力)。 4. 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腺体病,心律失常或房室传导阻滞(老年人尤其注意),骨髓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中毒(语言困难、精神不安、耳鸣、颤 、幻视),过敏性肝炎 ,低钙血症,直接影响骨代谢导致骨质疏松,肾脏中毒,周围神经炎,急性尿紫质病,栓塞性脉管炎,过敏性肺炎,急性间歇性卟啉病,可致甲状腺功能减退。因注意有一例合并无菌性脑膜炎的肌阵孪性癫癎患者,接受本品治疗后引起脑膜炎复发。偶见粒细胞减少,可逆性血小板减少,再障,中毒性肝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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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以下患者禁用:低血糖症。 对门冬门冬胰岛素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
禁用:有房室传导阻滞,血清铁严重异常、骨髓抑制、严重肝功能不全等病史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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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本品含30%可溶性门冬门冬胰岛素和70%精蛋白门冬门冬胰岛素,其活性成分为门冬门冬胰岛素(利用生物技术将人胰岛素氨基酸链B28位的脯氨酸用天门冬氨酸替代)。1U(单位)相当于0.035mg不含盐的无水门冬门冬胰岛素。 其它成份:甘露醇、苯酚、间甲酚、锌(氯化物)、氯化钠、二水合磷酸氢二钠、硫酸鱼精蛋白、氢氧化钠、盐酸和注射用水。 本品是预装笔芯的胰岛素注射笔,笔芯中装有门冬门冬胰岛素(速效人胰岛素类似物)和精蛋白门冬门冬胰岛素(中效人胰岛素类似物)组成的双时相混悬液。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马西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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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云雾状混悬液。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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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胰岛素注射剂量不足或治疗中断时,会引起高血糖症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特别是在1型1型糖尿病患者中易发生)。通常在大约几小时到几天内,高血糖症的首发症状逐渐出现。症状包括口渴、尿频、恶心、呕吐、嗜睡、皮肤干红、口干、食欲不振和呼吸出现丙酮气味。出现高血糖症若不予以治疗有可能导致死亡。 血糖控制有显著改善的患者(如接受胰岛素强化治疗的患者),其低血糖症的先兆症状会有所改变,应提醒患者注意。 本品的注射时间应与进餐时间紧密相连,即紧邻餐前。本品起效迅速,所以必须同时考虑患者的合并症及合并用药是否延迟食物的吸收。 伴发疾病,尤其是感染,通常患者的胰岛素需要量会增加。 误餐或进行无计划、高强度的体力活动,可能导致低血糖症。 与双时相(预混)人胰岛素相比,本品显著降低餐后血糖,并一直保持到注射后6小时。虽然文献报道二者在低血糖事件的发生上没有显著差异,仍然推荐根据个人情况,调整胰岛素剂量和/或饮食情况。 患者换用不同品牌和类型的胰岛素制剂的过程,必须在严密的医疗监控下进行。以下方面的变化均可能导致剂量改变:胰岛素规格、品牌、类型、种类(动物、人胰岛素或胰岛素类似物)和/或生产工艺。患者从其它胰岛素转用本品后,可能需要改变原来的剂量。 如果需要调整剂量,则应在首次给药时,或者在开始治疗的几周或几个月内进行调整。 胰岛素混悬液不可用于胰岛素泵。 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 低血糖症可能会损伤患者的注意力和反应能力。这些能力受损,会造成危险(如在驾驶汽车和操作机械的过程中)。 应特别提醒患者注意避免在驾驶时出现低血糖反应,尤其是低血糖先兆症状不明显或缺乏及以往经常发生低血糖症的患者。在上述情况下,应首先考虑患者能否安全操作。 |
1.与三环类抗抑郁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2.用药期间注意检查:全血细胞检查(包括血小板、网织红细胞及血清铁,应经常复查达2~3年),尿常规,肝功能,眼科检查;卡马西平血药浓度测定。 3.一般疼痛不要用本品。 4.糖尿病人可能引起尿糖增加,应注意。 5.癫癎患者不能突然撤药。 6.已用其他抗癫癎药的病人,本品用量应逐渐递增,治疗4周后可能需要增加剂量,避免自身诱导所致血药浓度下降。 7.下列情况应停药:肝中毒或骨髓抑制症状出现,心血管系统不良反应或皮疹出现。 8.用于特异性疼痛综合征止痛时,如果疼痛完全缓解,应每月减量至停药。 9.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反应,漏服时应尽快补服,不可一次服双倍量,可一日内分次补足。 10.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心脏损害,冠心病,糖尿病,青光眼,对其他药物有血液反应史者(易诱发骨髓抑制),肝病,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或其他内分泌紊乱,尿潴留,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