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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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1 |
每粒装0.3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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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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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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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40762 |
国药准字Z20025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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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烧灼、刺痛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
化瘀通络,疏肝健脾。用于气滞血瘀兼肝郁脾虚所致的胁肋痛或刺痛,抑郁烦闷,食欲不振,食后腹胀脘痞,大便不调,或胁下痞块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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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完全扭断然后拉掉瓶盖,打开滴眼液瓶。滴1-2滴于患眼。用后即弃。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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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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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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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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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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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羧甲基纤维素钠。 |
三七、郁金、蒺藜、姜黄、大黄(酒制)、黄芩、蜈蚣(不去头足)、山药、五味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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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无色至浅黄色澄明粘稠液体。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颗粒;气微,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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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只可外用。2.为防止污染,勿将瓶嘴触及任何物体表面。不可重复使用,用后即弃。3.瓶嘴不得接触眼睛。4.如果应用时感觉眼痛、视力改变、眼睛持续充血或刺激感、症状加重或症状持续72小时以上,则应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5.孕妇、哺乳期妇女、老年人和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包装完好的滴眼液方可使用。7.配戴隐型眼镜时请勿使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