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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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 |
50mg*7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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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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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C20140024 |
H20171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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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对本品敏感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双球菌、淋球菌、脑膜炎菌及白喉杆菌、百日咳杆菌、流感杆菌、大肠杆菌、沙门氏菌、痢疾杆菌等引起的感染性疾病: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和百日咳等)、胃肠及消化道感染(肝、胆感染性疾患、急慢性胃肠炎、菌痢、伤寒及副伤寒等),泌尿道感染(淋病、尿道炎、膀胱炎等)、软组织感染和脑膜炎、败血症、心内膜炎等。 |
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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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宜空腹口服。常用量:成人每次1-2粒,儿童6-14岁每次1粒,每日三次,或遵医嘱。 |
1.本品与其他咪唑类药物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任何一种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2.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时需减量。3.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咪唑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4.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出现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5.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需服用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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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本品的不良反应与青霉素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多见。 2、斑丘疹对氨苄西林有一定的特异性,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 3、晚期妊娠孕妇应用氨苄西林后可使血浆中结合的雌激素浓度减少,但对不结合的雌激素和孕激素无影响。 4、氨苄西林相关肠炎也极为罕见。 5、其它:药物热,偶见口舌痛。 (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
1.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2.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3.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4.可见头晕、头痛。5.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6.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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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青霉素有过敏史或过敏体质者禁用,有药物过敏体质及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对本品或其他咪唑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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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苄西林三水化合物。 |
氟康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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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除去胶囊壳后为白色结晶性粉末;味微苦。 |
本品的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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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部分患者服药后偶有皮疹、胃肠道不适或转氨酶升高现象,但多数在减低药量或停药后自行消失。 (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