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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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 |
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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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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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燕京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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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40948 |
国药准字H11020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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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直肠型溃疡性结肠炎的治疗。 |
1、溃疡性结肠炎。 2、Crohn’s病。 3、类风湿性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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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给药方式:直肠给药。 2、成人推荐用量: (1)急性发作期治疗:根据临床个体病例需要,一次0.5g,一日3次(每日1.5g美沙拉秦)。 (2)维持治疗:一次0.25g,一日3次(每日0.75g美沙拉秦)。 3、常规给药方法: (1)每日使用3次,分别在早、中、晚时肛塞置入直肠部位。 (2)为获得理想的治疗效果,建议持续、规律地使用本品。由医生确定使用疗程。国外推荐溃疡性结肠炎急性发作治疗一般使用8-12周。 |
溃疡性结肠炎、Crohn’s病:成人每天3~4g(12~16片),分次口服,用药间隔应不宜超过8小时为宜,为防止消化道不耐受,初始以每天1~2g(4~8片)的小剂量开始;儿童按每公斤体重每天40~60mg的剂量,分3~6次服用。 类风湿性关节炎 成人:每次1g(4片),每天2次。 (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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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血液和淋巴系统疾病:血细胞计数改变(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2、神经系统疾病:头痛、头晕、外周神经病变。 3、免疫系统疾病:过敏反应,如过敏性皮疹、药物热、红斑狼疮综合征、全结肠炎。 4、心脏疾病:心肌炎、心包炎。 5、呼吸道、胸腔以及纵膈疾病:过敏反应和肺纤维化反应(包括呼吸困难、咳嗽、支气管痉挛、肺泡炎、肺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肺浸润、肺炎)。 6、胃肠疾病:腹痛、腹泻、胃肠胀气、恶心、呕吐、急性胰腺炎。 7、肾脏和泌尿疾病:肾功能障碍,包括急慢性间质性肾炎和肾功能不全。 8、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脱发。 9、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疾病:肌痛、关节痛。 10、肝胆疾病:肝功能检测指标的改变(转氨酶和胆汁淤积参数升高)、胆炎、胆汁淤积性肝炎。 11、生殖系统疾病:可逆性的精子减少症。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厌食、头痛、恶心、呕吐、胃部不适、消化不良、皮疹和明显的可逆性少精子症。 (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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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美沙拉秦、水杨酸及其衍生物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功能或者肾功能障碍者禁用。 |
对磺胺及水杨酸盐过敏者、肠梗阻或泌尿系梗阻患者、急性间歇性卟啉症患者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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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美沙拉秦。 |
每片含柳氮磺吡啶0.25g。 【成 份】 化学名:5-[对-(2-吡啶胺磺酰基)苯]偶氮水杨酸 分子式:C18H14N4O5S 分子量:39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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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脂肪性基质制成的白色或淡黄色鱼雷形栓。 |
本品为肠溶糖衣片或肠溶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色至棕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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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根据医生判定,必要时在治疗前利治疗过程中检查血象(血细胞分类计数,肝功能参数如ALT或AsS,血肌酐)和尿液状况(试纸)。建议开治疗后14天检查这些项目,此后每隔4周进一步复查2-3次。如检查结果正常,每3个月例行检查一次。如发现其他症状,必须立即进行相关检查。 2、肝功能障碍者应慎用本品。 3、肾功能障碍者勿使用本品。如果治疗期间肾功能出现恶化则应考虑美沙拉秦诱导的肾毒性。 4、患有肺功能障碍的患者,特别是哮喘患者,应在医生的严密监控下使用本品治疗。 5、对含柳氮磺吡啶的药物过敏的患者,应在严密的医学监控下使用本品。如出现急性不耐受反应(腹部痉挛、急性腹痛、发热、严重头痛以及皮疹等症状),须立即停止治疗。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 ①美沙拉秦可以通过胎盘屏障。目前关于孕妇使用本品的临床数据有限,尚无相关的流行病学数据。只有在预期的临床受益大于对胎儿的潜在风险时,孕妇才能使用本品。 ②经口给予美沙拉秦的动物研究显示,美沙拉秦对妊娠、胚胎或胎仔发育无直接或间接的不良影响。 (2)哺乳:少量美沙拉秦和N-乙酰-5-氨基水杨酸可以通过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使用美沙拉秦的经验有限。不排除会导致婴儿出现如腹泻等过敏反应。只有在预期的临床受益大于对婴儿的潜在风险时,哺乳期妇女才应使用本品。 7、儿童用药:由于缺乏儿童的使用经验,暂建议儿童不使用本品。 8、老年用药:高龄患者使用本品应酌减剂量。 9、药物过量:关于药物过量的资料罕见(如意图通过口服高剂量美沙拉秦自杀),这些资料未表现出肾毒性或肝毒性,无特异性解毒剂,应采取对症和支持性治疗。 |
1、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血卟啉症、血小板、粒细胞减少、血紫质症、肠道或尿路阻塞患者应慎用。 2、服用本品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服碱化尿液的药物。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 3、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及其他磺胺类药物过敏者慎用。 4、治疗中须注意检查: (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2)直肠镜与乙状结肠镜检查,观察用药效果及调整剂量。 (3)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4)肝、肾功能检查。 5、遇有胃肠道刺激症状,除强调餐后服药外,也可分成小量多次服用,甚至每小时一次,使症状减轻。 6、根据患者的反应与耐药性,随时调整剂量,部分患者可采用间歇治疗(用药二周,停药一周)。 7、腹泻症状无改善时,可加大剂量。 8、夜间停药间隔不得超过8小时。 9、肾功能损害者应减小剂量。 (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