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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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5ml |
0.05%*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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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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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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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40262 |
国药准字H20060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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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青诺氟米龙滴眼液功效: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
本品用于缓解13岁及以上儿童及成人激素敏感性皮肤病出现的炎症和瘙痒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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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时充分摇匀,一般1次1-2滴,1日滴眼2-4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
均匀涂本品一薄层于患处,每日1~2次,每周总量不超过45g,勿采用封包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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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文献报道,在使用氟米龙滴眼液的共计10,343例受试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5例(0.24%)。 主要不良反应为眼压升高13例(0.13%),眼刺激感或结膜充血5例(0.05%),眼脂4例(0.04%)。 1、严重的不良反应(偶尔发生:0.1%以下,有时候发生:0.1-5%,无特定:5%以上或几率不明)眼: a.青光眼:在连续用药数周后,偶尔会出现眼压升高或青光眼,因此须定期进行眼压检查。 b.疱疹性角膜炎、真菌性角膜炎、绿脓杆菌感染;有时会诱发疱疹性角膜炎、真菌性角膜炎、绿脓杆菌感染等。出现上述情况,应采取妥善的处置。 c.穿孔:用于疱疹性角膜炎、角膜溃疡或外伤等,有可能引起穿孔。 d.后囊下白内障:长期用药时,有时会出现后囊下白内障。 2、其他不良反应 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应采取停药等妥善措施。 |
常见的局部不良反应为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和刺痛(发生率0.4%)。其他局部不良反应发生率极低,由高到低排列为:灼热、瘙痒、刺激感、干燥、毛囊炎、多毛症、痤疮样药疹、皮肤色素减退、口周皮炎、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皮肤溃烂、继发感染、皮肤萎缩和粟粒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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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禁忌(下列患者禁止用药)对本制剂的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原则上禁忌(对下述患者原则上不使用,但在有特殊需要时,需慎重用药) 1、角膜上皮剥离或角膜溃疡的患者(有可能使这些疾病加重。此外,有可能引起穿孔) 2、病毒性角结膜疾病、结核性眼疾病、真菌性眼疾病或化脓性眼疾病的患者(有可能使这些疾病加重。此外,有可能引起角膜穿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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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氟米龙。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丙酸倍他米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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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细微颗粒的混悬液,静置后细微颗粒下沉,振摇后成均匀的乳白色混悬液。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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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
1.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患者不应擅自延长用药时间。 2.本品仅供外用,避免接触眼睛。 3.本品不适宜采用封包疗法。 4.如出现局部不良反应应及时与医生联系,如局部皮肤刺激症状加重,应停药并对症治疗。 5.未经医生允许本品不能与任何含有皮质激素的药物合用。 6.本品不适用于面部和婴儿皮肤。 7.如患者继发皮肤感染,应在有效抗生素治疗下慎用本品。若无好转则需停药直至感染被完全控制。 8.大量使用高效外用皮质激素后应定期检查HPA轴功能,常用方法有尿游离皮质醇测定、ACTH兴奋试验等。若出现HPA轴抑制,则应停药观察或者减少用药次数,或者换用疗效较低的品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