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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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5ml |
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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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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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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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40262 |
国药准字H20040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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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青诺氟米龙滴眼液功效: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
本品适用于下列急性疼痛的短期治疗:1.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扭伤、肌肉拉伤等。2.术后的疼痛与炎症,如牙科或矫形手术后等。3.妇科的疼痛与炎症,如原发性痛经或附件炎等。4.脊柱综合征引起的疼痛。5.非关节性风湿病。6.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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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时充分摇匀,一般1次1-2滴,1日滴眼2-4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
口服,饭前服用。成人,100-150mg/天,症状较轻的以及14岁以上儿童,75-100mg/天,分2-3次服用。原发性痛经,一般剂量50-150mg/天,根据病情可以提高至最大剂量,200mg/天,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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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文献报道,在使用氟米龙滴眼液的共计10,343例受试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5例(0.24%)。 主要不良反应为眼压升高13例(0.13%),眼刺激感或结膜充血5例(0.05%),眼脂4例(0.04%)。 1、严重的不良反应(偶尔发生:0.1%以下,有时候发生:0.1-5%,无特定:5%以上或几率不明)眼: a.青光眼:在连续用药数周后,偶尔会出现眼压升高或青光眼,因此须定期进行眼压检查。 b.疱疹性角膜炎、真菌性角膜炎、绿脓杆菌感染;有时会诱发疱疹性角膜炎、真菌性角膜炎、绿脓杆菌感染等。出现上述情况,应采取妥善的处置。 c.穿孔:用于疱疹性角膜炎、角膜溃疡或外伤等,有可能引起穿孔。 d.后囊下白内障:长期用药时,有时会出现后囊下白内障。 2、其他不良反应 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应采取停药等妥善措施。 |
1.偶见上腹部疼痛以及恶心、呕吐、腹泻、腹部痉挛、消化不良、腹部胀气、厌食。罕见胃肠道出血、呕血、黑便、胃肠道溃疡、穿孔、出血性腹泻。2.偶见头痛、头晕、眩晕。罕见困睡。3.偶见皮疹。罕见荨麻疹。4.偶见血清转氨酶GOT,SGPT升高。罕见肝炎。5.罕见过敏反应,如哮喘等。6.罕见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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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禁忌(下列患者禁止用药)对本制剂的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原则上禁忌(对下述患者原则上不使用,但在有特殊需要时,需慎重用药) 1、角膜上皮剥离或角膜溃疡的患者(有可能使这些疾病加重。此外,有可能引起穿孔) 2、病毒性角结膜疾病、结核性眼疾病、真菌性眼疾病或化脓性眼疾病的患者(有可能使这些疾病加重。此外,有可能引起角膜穿孔。) |
1.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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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氟米龙。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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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细微颗粒的混悬液,静置后细微颗粒下沉,振摇后成均匀的乳白色混悬液。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颗粒和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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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
1.有胃肠道疾病,胃肠道溃疡史以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2.有心、肾功能损害的症状/病史,老年人,服用利尿剂以及由于任何原因导致细胞外液丢失的患者慎用。3.个别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血象,发生肝功损害时应停用本品。4.有眩晕史或其它中枢神经疾病史的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应禁止驾车或操纵机器。5.应注意本品与锂制剂、地高辛制剂、保钾利尿剂、抗凝血剂、降糖药和氨甲喋呤等配合使用的剂量及不良反应。6.避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包括COX-2抑制剂合并用药。7.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