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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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5ml |
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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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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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心宝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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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40262 |
国药准字H20010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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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青诺氟米龙滴眼液功效: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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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时充分摇匀,一般1次1-2滴,1日滴眼2-4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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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文献报道,在使用氟米龙滴眼液的共计10,343例受试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5例(0.24%)。 主要不良反应为眼压升高13例(0.13%),眼刺激感或结膜充血5例(0.05%),眼脂4例(0.04%)。 1、严重的不良反应(偶尔发生:0.1%以下,有时候发生:0.1-5%,无特定:5%以上或几率不明)眼: a.青光眼:在连续用药数周后,偶尔会出现眼压升高或青光眼,因此须定期进行眼压检查。 b.疱疹性角膜炎、真菌性角膜炎、绿脓杆菌感染;有时会诱发疱疹性角膜炎、真菌性角膜炎、绿脓杆菌感染等。出现上述情况,应采取妥善的处置。 c.穿孔:用于疱疹性角膜炎、角膜溃疡或外伤等,有可能引起穿孔。 d.后囊下白内障:长期用药时,有时会出现后囊下白内障。 2、其他不良反应 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应采取停药等妥善措施。 |
本品副作用较少,常见的副反应为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 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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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禁忌(下列患者禁止用药)对本制剂的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原则上禁忌(对下述患者原则上不使用,但在有特殊需要时,需慎重用药) 1、角膜上皮剥离或角膜溃疡的患者(有可能使这些疾病加重。此外,有可能引起穿孔) 2、病毒性角结膜疾病、结核性眼疾病、真菌性眼疾病或化脓性眼疾病的患者(有可能使这些疾病加重。此外,有可能引起角膜穿孔。) |
1 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 2 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 3 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酰清除率30毫升/分钟)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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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氟米龙。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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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细微颗粒的混悬液,静置后细微颗粒下沉,振摇后成均匀的乳白色混悬液。 |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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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 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 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 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