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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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5ml |
5mg*10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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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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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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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40262 |
国药准字H1202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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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青诺氟米龙滴眼液功效: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多肌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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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时充分摇匀,一般1次1-2滴,1日滴眼2-4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
口服一般一次5~10mg(1~2片),一日10~60mg(2~12片)。必要时酌量增减,由医生决定。1.对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综合症、溃疡性结肠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可给每日40-60mg,病情稳定后逐渐减量。2.对药物性皮炎、寻麻疹、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可给泼尼松每日20-40mg,症状减轻后减量,每隔1-2日减少5mg。3.防止器官移植排异反应,一般在术前1-2天开始每日口服100mg,术后一周改为每日60mg,以后逐渐减量。4.治疗急性白血病、恶性肿瘤,每日口服60-8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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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文献报道,在使用氟米龙滴眼液的共计10,343例受试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5例(0.24%)。 主要不良反应为眼压升高13例(0.13%),眼刺激感或结膜充血5例(0.05%),眼脂4例(0.04%)。 1、严重的不良反应(偶尔发生:0.1%以下,有时候发生:0.1-5%,无特定:5%以上或几率不明)眼: a.青光眼:在连续用药数周后,偶尔会出现眼压升高或青光眼,因此须定期进行眼压检查。 b.疱疹性角膜炎、真菌性角膜炎、绿脓杆菌感染;有时会诱发疱疹性角膜炎、真菌性角膜炎、绿脓杆菌感染等。出现上述情况,应采取妥善的处置。 c.穿孔:用于疱疹性角膜炎、角膜溃疡或外伤等,有可能引起穿孔。 d.后囊下白内障:长期用药时,有时会出现后囊下白内障。 2、其他不良反应 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应采取停药等妥善措施。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库欣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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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禁忌(下列患者禁止用药)对本制剂的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原则上禁忌(对下述患者原则上不使用,但在有特殊需要时,需慎重用药) 1、角膜上皮剥离或角膜溃疡的患者(有可能使这些疾病加重。此外,有可能引起穿孔) 2、病毒性角结膜疾病、结核性眼疾病、真菌性眼疾病或化脓性眼疾病的患者(有可能使这些疾病加重。此外,有可能引起角膜穿孔。)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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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氟米龙。 |
醋酸泼尼松。化学名:17α,21-二羟基孕甾-1,4-二烯-3,11,20-三酮21-醋酸酯分子式:C23H28O6分子量:4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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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细微颗粒的混悬液,静置后细微颗粒下沉,振摇后成均匀的乳白色混悬液。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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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4.对有细菌、真菌、病毒感染者,应在应用足量敏感抗生素的同时谨慎使用。5.妊娠期妇女使用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动物试验有致畸作用,应权衡利弊使用。乳母接受大剂量给药,则不应哺乳,防止药物经乳汁排泄,造成婴儿生长抑制、肾上腺功能抑制等不良反应。6.小儿如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须十分慎重,因激素可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