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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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支装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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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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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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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2378 |
国药准字Z20064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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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 |
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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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4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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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本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皮疹、瘙痒、头晕、潮红、心悸等。 2、本品含乙醇(酒精),有服用本品后出现过敏性休克的病例;乙醇(酒精)与头孢菌素类(如头孢氨苄、头孢呋辛、头孢他啶等)、甲硝唑、替硝唑、酮康唑、呋喃唑酮等药联合使用,可出现双硫仑样反应(主要表现为颜面潮红、头痛、恶心、呕吐、心悸、血压下降、胸闷、胸痛、气短、呼吸困难、休克等);有过量服用本品出现抽搐的病例。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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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该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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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苍术、陈皮、厚朴、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藿香油、紫苏叶油 |
丹皮酚、丁香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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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贮存略有沉淀);味辛、苦。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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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不建议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本品含乙醇(酒精)40%-50%,服药期间不得与头孢菌素类(如头孢氨苄、头孢呋辛、头孢他啶等)、甲硝唑、替硝唑、酮康唑、呋喃唑酮等药联合使用,以免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此外,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本品含生半夏,应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宜过量或长期服用。用药后如出现说明书描述的不良反应或其他不适时应停药,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该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4.患处忌同时使用油脂类物质及护肤品。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7.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