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12片/盒 |
|
生产企业 |
广西宝瑞坦制药有限公司 |
辽宁可济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658 |
国药准字H2102351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打喷嚏等症状。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
口服。一次1片,一日2次。 |
|
副作用 |
|
1. 偶见皮疹、恶心、呕吐、出汗、腹痛、厌食及面色苍白等,个别患者初服后出现嗜睡或轻度头昏,停药后症状消失。 2. 偶致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而出现紫绀。长期或大量使用对肝、肾功能均有损害。 3. 有时可致幻觉、精神紊乱,偶见有语言含糊不清、不自主眼球运动,一般是中枢神经系统兴奋过度或中毒的表现。 4. 对老年患者,可致排尿困难、昏厥,常引起体位性低血压。5. 偶见白细胞减少。 6. 较顽固的不良反应有:注意力不能集中、头晕目眩、易激动、厌食、神经质、皮肤出现紫红色网状斑点或网状青斑、睡眠障碍、梦魇等。少见头痛、视物模糊、口鼻及喉干、便秘、疲劳无力等。7. 长期治疗可见下肢肿胀。 |
|
禁忌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2.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3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4 1岁以下儿童禁用。 |
|
成分 |
苍术、陈皮、厚朴(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藿香油、紫苏叶油。辅料为乙醇。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咖啡因、人工牛黄、马来酸氯苯那敏。 |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久贮略有浑浊);味辛、苦。 |
本品为淡黄色圆形片,味苦。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本品含乙醇(酒精)40%~50%,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 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 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5 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 本品中金刚烷胺,对乙酰氨基酚,人工牛黄均可通过胎盘,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对胚胎有毒性且能致畸;除人工牛黄不详 外,均 能通过乳汁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