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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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0.48g*10粒*3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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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凯蒙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管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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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1056 |
国药准字H21024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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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于胃酸过多、胃痉挛、慢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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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饭后嚼碎服或将药片掰成小片吞服。 |
口服。每次2粒,一日3次。饭前半小时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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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引起呃逆,胃肠充气。 |
口干、少数病人有轻度胃肠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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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胃酸缺乏患者禁用。2、严重肾病患者禁用;3、孕妇禁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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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片含碱式硝酸铋300毫克,碳酸氢钠200毫克,重质碳酸镁400毫克,弗朗鼠李皮25毫克。 |
本品每片含碱式碳酸铋155毫克,碳酸镁206毫克,颠茄流浸膏5毫克,大黄12毫克,复方豆蔻酊0.1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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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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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治疗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3.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哺乳期妇女慎用。6.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治疗期间禁止饮酒,少食煎炸油腻食品。不得再使用其它含铋制剂。反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