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
每粒装0.2g |
|
生产企业 |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1275 |
国药准字Z2002317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祛暑,化湿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夏伤暑湿,头痛昏重,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ml,一日2次,用时摇匀。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1、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2、酒精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藿香、苍术、陈皮、厚朴(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霍香油、紫苏叶油。辅料为乙醇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
性状 |
该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久贮略有浑浊);味辛、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该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本品含乙醇(酒精)40%至50%,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