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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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44g |
每袋重14g(相当原药材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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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功达制药有限公司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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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80220 |
国药准字Z43020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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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引起的腹痛腹泻,里急后重,大便带粘液。 |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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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4次。 |
开水冲服,一次14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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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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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服辛辣刺激食物及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
月经过多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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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穿心莲、苦木。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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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褐色至褐绿色的粉末;味苦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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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服辛辣刺激食物及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4.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老年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