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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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44g |
0.25gx12粒x2板/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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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功达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泰乐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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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80220 |
国药准字Z20044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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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引起的腹痛腹泻,里急后重,大便带粘液。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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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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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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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服辛辣刺激食物及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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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穿心莲、苦木。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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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褐色至褐绿色的粉末;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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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服辛辣刺激食物及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4.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老年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